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动态变化监测、变更调查、分析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权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
3.负责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涉及登记财产有关改革举措。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活动组织、交易鉴证、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采集抵押登记信息以及需市级平台交易标的的推荐申报工作。
5.承担自然资源、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处理事务性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调查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一科、不动产登记二科、档案信息科。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19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5.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5.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5.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0.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88万元,比2024年增加4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8万元,比2024年增加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主要是不动产权证书印刷费等。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7万元,比2024年增加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7万元,比2024年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33万元,比上年增加3.6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影;联系方式:023-7884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