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彭水县顺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冯家重晶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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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3)有关规定,重庆隆晟矿业有限公司(原顺亿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重庆市彭水县顺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冯家重晶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23331,我局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核实、修改、完善和补充,修改后的方案达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复核并出具了专家组综合意见。

现就审查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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