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土地整理及地灾治理
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顺利完成我县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农业产业基础建设,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经研究,现将2024年农村土地整理及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请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项目由业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认真按照土地整理及地灾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及有关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禁在项目实施中随意变更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各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监管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实施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及时规范完善相关项目建设资料,严格合同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做好彭水自治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和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填报等相关工作。
二、资金监管。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彭水财农〔2022〕25号)《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彭水财农〔2022〕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日常监管,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自查,做好项目验收报账等工作,对项目验收合格的及时组织资金拨付,并将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报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4年农村土地整理及地灾治理工程项
目建设计划表
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彭水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监督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78863188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788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