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涉及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研究课题,积极为我县民族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密切与周边地区合作,完成毗邻地区涉及民族方面的合作性科研课题,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进步;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民宗委含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民研所,机关下属办公室和民族宗教科两个科室。
(三)单位人员情况
民宗委年末实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11人。
(四)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职工会常态化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定期深入创建单位督促指导创建工作开展,确保各个创建单位结合实际、彰显特色、突出成效。高质量实施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今年我委共争取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30.14万元,其中2910.1万元统筹用于乡村振兴项目,420.04万用于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卫生事业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及传统手工艺品保护等,共安排项目22个。2022年认定民贸企业21家,全年预估贴息538万元,比2021年相比增长了300%。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少数民族成分更改业务95件,办理满意率为100%。“彭水民族风”公众号和抖音号8月正式上线运营,公众号推文《古寨新颜:蝶变的罗家坨苗寨》和《苗绣:飞针绣苗史,走线传苗情》浏览量分别达2500余人次,抖音作品浏览量达两万余人次,点击量达8000余人次。着力招商引资。立足我委实际策划了招商引资项目报送牵头单位统一招商,共发现意向性企业信息5批次,对接信息和引导企业深入我县实地考察15余人次,重点在对接一高职学院拟在我县举办民族学院前期事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6.99万元,支出总计1,586.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96万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1206.9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96万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120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9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6.9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06.96万元,增长317.6%,其中:基本支出270.60万元,占17.1%;项目支出1,316.39万元,占8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6.9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3.96万元,增长34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3.96万元,增长34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63万元,增长544.2%。主要原因是项目是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3.96万元,增长349.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28.08万元,农林水支出711.0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4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63万元,增长544.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36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16万元,增长293.3%,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42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12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6%。
(4)农林水支出711.00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11.00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8.08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08万元,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28.0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我委公车于2010年购买,已运行12年共231000余公里,年限长、里程高,严重老化,烧机油,油耗高,为确保安全,对公车进行了4次维修,导致我委今年公车运行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8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7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了4次维修,导致我委今年公车运行费用增加,来彭调研、检查指导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城区内严禁使用公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公车年限长、里程高,严重老化,烧机油,油耗高,2022年对公车进行了4次维修。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学习交流、出席会议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来彭调研、检查指导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1人,其中: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来彭调研、检查指导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15元、水费0.37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3.06万元、物业管理费1.08万元、差旅费9.12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6万元、劳务费6.55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4.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公车年限长、里程高,严重老化,烧机油,油耗高,2022年对公车进行了4次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3个(布福娜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太原镇锦鲤、黄河鲤养殖配套设施项目、善感乡藕田种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待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完毕后,财政集中予以公开。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绩效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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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周红 |
联系电话: |
13388992677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463,636.99 |
2,463,636.99 |
100 |
1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63,636.99 |
2,463,636.99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
今年我委共争取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30.14万元,其中2910.1万元统筹用于乡村振兴项目,420.04万用于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卫生事业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及传统手工艺品保护等,共安排项目22个。2022年认定民贸企业21家,全年预估贴息538万元,比2021年相比增长了300%。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少数民族成分更改业务95件,办理满意率为100%。“彭水民族风”公众号和抖音号8月正式上线运营,公众号推文《古寨新颜:蝶变的罗家坨苗寨》和《苗绣:飞针绣苗史,走线传苗情》浏览量分别达2500余人次,抖音作品浏览量达两万余人次,点击量达8000余人次。着力招商引资。立足我委实际策划了招商引资项目报送牵头单位统一招商,共发现意向性企业信息5批次,对接信息和引导企业深入我县实地考察15余人次,重点在对接一高职学院拟在我县举办民族学院前期事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成本指标 |
工作日 |
定性 |
好 |
100 |
50.00 |
||||||
社会效应 |
件/人 |
定性 |
好 |
100 |
20.00 |
||||||
管理效率 |
座(处 |
定性 |
好 |
100 |
20.00 |
||||||
服务对象 |
工作日 |
定性 |
好 |
100 |
10.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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