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33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研究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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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研究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全县民族经济、历史、文化、艺术、宗教等方面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编纂、咨询及管理工作。

(二)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全县涉及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研究课题,积极为我县民族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2.密切与周边地区合作,完成毗邻地区涉及民族方面的合作性科研课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进步。

3.完成其他科研课题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3.06万元,支出总计73.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民研所2023年单独核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6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民研所2023年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民研所2023年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万元,增长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30%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8万元,占8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35.6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9万元,公用经费16.36万元。

(五)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万元,下降88.71%,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减少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0.7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0.00批次7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