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彭水)应急罚〔 2023〕工贸—27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市晶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诸佛乡清水村邮政 编码:4096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秦 职务: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18223******
违法事实及证据: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2023年5月8日对你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半成品车间设置柴油罐。
证据一:重庆市晶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3MA5YRXLY6E),证明重庆市晶贝科技有限公司
的责任主体。证据二:彭水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负责人李秦和安全管理人员王晓瑞调查询问笔录,证明重庆是晶贝科技有限公司半成品车间设置柴油罐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情节严重。现场检查记录(彭水)应急检记〔2023〕工贸—27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彭水)应急责改〔2023〕工贸—27号,证明重庆是晶贝科技有限公司半成品车间设置柴油罐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情节严重。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十)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靛水新城体育馆306办公室)开具缴款手续并将罚款缴至彭水县财政局开设的专用账户 ,账号:4401*********000013,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彭水支行 , 开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 5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