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全覆盖”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关于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1〕8号)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应急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关于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函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90号)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11月底至2022年2月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彭水安委办〔2021〕76号),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全覆盖”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建立健全“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县应急局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对批发企业的执法检查。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2022年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专项整治,对零售店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同时,请各乡镇(街道)应急办于2022年1月3日、2月10日、2月15日报送(附件3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检查企业名称: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药物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登记、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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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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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建设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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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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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险品总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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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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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1.1级库房是否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结构、防护范围等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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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过500㎡的库房是否防火分区,防火隔离墙是否有效(无通道、到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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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库房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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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是否每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库房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的温度、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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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非法、超标违禁、冒牌、伪劣、“假大空”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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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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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库房内危险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GB11652要求(堆码稳定,整齐且在标志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m,每个堆垛的边长不超过10m,堆垛间距不小于0.7m,与墙间距不小于0.45m,高度不超过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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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将不同危险等级产品混存,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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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按照AQ4102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生产企业信息、购买单位信息进行登记,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扫描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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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检查零售店(点)名称: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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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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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售店安全距离是否符合:1.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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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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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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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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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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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假冒伪劣、非法生产或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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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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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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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3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
检查执法情况汇总表
零售 店(点) |
本地区零售店(点)总数 |
检查零售店(点)数量 |
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零售店(点) 数量 |
执法处罚情况 | |||
吊销许可证数量 |
暂扣许可证数量 |
罚款零售店(点)数量 |
罚款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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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