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安办〔2022〕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抓疫情防反弹、抓安全防事故”工作目标,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
复工复产阶段事故易发多发。当前,全市各地各类企业逐步有序复工复产,加之年末岁尾抢工期、赶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变化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压力较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坚持“抓疫情防反弹、抓安全防事故”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统筹部署、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全力以赴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不出事、不添乱。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复工复产“五个必须”
企业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复工复产方案,亲自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亲自检查确认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照《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安全风险提醒》(详见附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复工复产方案要细化明确时序进度、重点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30人以下小微企业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提示卡,针对性落实管控措施。
(二)必须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工具、防护用品以及电气线路、危险工艺等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系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并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等醒目位置公告公示。复工复产前要确保重大隐患和被依法责令整改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必须确保关键人员到岗。复工复产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以及危险作业操作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防止因关键人员缺失导致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必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收心会”“安全第一课”等方式,提高员工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意识。要开展一次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岗前安全技能培训,以“两单两卡”为重点内容,全面掌握岗位风险和操作规范。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核查,确保专业过关、持证上岗。要在企业车间张贴、悬挂复工复产安全警示标语,提示提醒岗位员工安全作业。
(五)必须强化安全重点管理。复工复产期间,要严格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开车前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逐项确认;要加强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危险生产工艺、易燃易爆场所等安全风险较大方面的安全管理,每天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强化监管指导,做到复工复产“五个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要求,围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指导,重点做到“五个落实”。
(一)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统筹推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任务要求,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安全有序组织复工复产。消防、市场监管等专项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导企业整改突出问题隐患。
(二)责任到人。强化企业挂牌“三个责任人”(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复工复产前要指导企业研判安全风险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要对企业落实“五个必须”情况开展核查,复工复产后要坚持每周检查过问一次挂牌企业。
(三)强化监管。各级行业部门要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监管力度,指导企业落实“五个必须”;要对高危企业落实“一企一组、一企一策”工作指导,严格查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各级安委办要强化明查暗访和警示曝光,督促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四)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围绕“抓疫情防反弹、抓安全防事故”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市、区两级要强化新闻发布,对复工复产安全规范、风险提醒等开展解读宣传。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广泛张贴悬挂复工复产安全标语海报,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五)靠前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对复工复产困难较大的企业,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人员组织困难、生产要素无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等问题。要加强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制定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提示卡,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简化程序,对受疫情影响的行政许可、人员考核取证等,可采取线上办理、考点统筹等方式主动服务。要入企指导,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或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市安委办将启动“十百千”活动分片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安全风险提醒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安全风险提醒
复工复产历来是事故多发时期,加之当前疫情影响、年末岁尾特殊背景,安全风险激增。现就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以下安全生产风险提醒。
1. 人员心态不稳。从居家状态进入紧张工作状态,人员工作量增加、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出现违章作业、违规操作。
对策: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调整状态满足生产要求再上岗。按照劳动定员合理配置一线员工,人员确实配置不到位的,应调整生产计划使得和人员相互适应。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和特殊作业。
2. 生产组织困难。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准时返岗,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工程分包作业等外包作业队伍不能提供及时保障;原辅材料、配套产品不能及时保障;产品不能够顺利外运,导致生产组织混乱。
对策:根据复工复产时序进度安排,提前开展人员、物资等工作准备,特别是要加强关键人员到岗、外包队伍确认、上下游企业协调等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满足复工复产要求。
3. 人员能力不足。新上岗、轮岗、换岗人员可能增多,不熟悉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规范。
对策:强化人员培训,针对年末岁尾企业生产活动实际,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教育,重学操作规程、重温“两单两卡”,记牢背熟岗位安全风险、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严格培训考核,确保不合格不上岗。
4. 设备故障。各类车辆、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系统、特种设备等因停运停用较久,维护保养不到位,可能存在安全附件损坏或故障、监测报警设备不正常等问题;检维修作业、试机、试生产不规范,特别是涉及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以及高处作业等风险高。同时,一些处于闭环管理的在产企业设施设备,由于年底生产任务重导致本该大修、检修的设施设备,未能及时得到维修保养。
对策:全面开展各类车辆、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监控系统、特种设备检修维保,不符合安全条件不能使用。对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要严格风险评估、审批管控和措施落实。强化检维修后试机和试生产管理,认真制定试机、试生产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同时加强监督落实。
5. 电气火使用不规范。违规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火源旁堆积易燃物,物品堆垛混乱。
对策:严格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危险作业审批,严禁违规用电用气用火。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格物品堆垛规范,严禁火源旁摆放易燃物。
6. 涉疫安全管理不到位。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员工可能在企业集中闭环,甚至临时在车间居住,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车间、办公场所等密闭空间消毒作业,可能因操作不规范造成火灾、燃爆或中毒事故。
对策:加强临时居住点火灾等安全管理,做好职工车间居住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化学品消毒剂安全使用,在消毒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通风和火源管控。不得将84消毒液和酒精类消毒液、洁厕灵等混合储存和使用;不得在封闭空间(如室内、仓库、车内)喷洒消毒酒精和双氧水。对各类消杀品和固体废弃物在储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7. 恶劣天气影响。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高海拔地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大,农村地区临坡临崖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低温环境下,作业人员反应迟缓,易因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对策:研判冬季恶劣天气安全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特别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等行业领域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制止纠正不规范操作。
8. 作业环境变化。企业(工地)较长时间停工停产,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如厂房损坏、设备设施破损、高切坡失稳滑坡、架子失稳、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聚集等。
对策: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治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处于正常、安全、可靠的状态。
9. 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年底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任务重、指标压力大,可能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生产人员和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可能造成生产(施工)现场组织混乱、人员超强度作业、正常工序时间(工期、工程养护期)被压缩,增加安全风险。
对策:做好周密计划,合理调整工序,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
10. 人员聚集风险。复工复产后,各类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文娱场所等可能出现阶段性人流激增,安全防范压力较大。
对策:要高度关注旅游安全、消防火灾、人员踩踏等安全风险,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强化特种设备检修维保,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