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彭水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诸佛乡红岩洞村“5.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1日15时30分许,豆长安(男,83岁,身份证号码:51352519**********,诸佛乡红岩洞村4组村民)从桑柘镇沿村级道路回家,行至月亮洞(小地名)S522省道K171+460至K172+040段月亮洞崩塌排危处置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内下方村组路段时,被上方滚落的石头砸中头部身亡。直接经济损失29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彭水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彭水县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诸佛乡红岩洞村“5.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彭水县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万元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彭水县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邓彦红27264元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让作业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面落实了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三是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四是在危险部位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时刻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
(二)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一是对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警示约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该起事故情况。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桥梁、隧道专项检查行动,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诸佛乡红岩洞村“5.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工作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