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05132Y/2022-0008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彭水县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减委〔2022〕2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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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思想,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县减灾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研究制定了《彭水县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

2022720

彭水县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工作方案

彭水县是重庆市地灾最严重的四个区县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为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推进管控方式转变,形成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格局,降低新生突发地质灾害占比,减轻地质灾害风险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政治高度,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多次研究部署,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灾情。

我县地质环境复杂,向斜背斜交替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受极端气候、工程建设活动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平均每年发生地质灾害30余起,78%是新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其中新生险情占比约27%,约21%新生灾情发生在公路、铁路、河道、旅游景区等线性设施沿线周边,约11%新生灾情发生在高和极高风险区。管控好新生突发灾险情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的重要性,全面构建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在防治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智慧防灾方面下大力气,努力开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防不测、防不及、防不力、防不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二)管控对象。一是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道路沿线、建(构)筑物周边、旅游景区、河道沿岸等线性重点区域;三是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的重点管控区域。

(三)主要目标。转变管控方式,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优化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多手段多渠道形成防灾合力,提高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管控能力,提前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灾险情,力保“点”上防得住、“线”上找得准、“面”上控得稳,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努力实现80%灾情险情管控在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之内。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1实行条块结合全面防灾。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职责,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各行业部门落实属事职责,负责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治责任压实压紧、层层分解,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研判,抓深抓实、落地落细各项举措。县减灾办负责牵头抓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明查暗访、警示曝光工作制度,确保风险管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公路和乌江干线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并移交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影响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库区移民迁建区高切坡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县教委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二)健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发现机制

2.多手段查明隐患点。一是常态化开展排查巡查,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四重”网格员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二是持续开展基层排查。对可能出现灾害风险隐患的,建立基层群众主动发现、主动报告工作机制,组织基层群众持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广泛收集风险点信息,清查居住环境周边的隐患风险情况;三是突击式开展技术调查,对出现险情的隐患,加密加强隐患巡查排查力度,标准化设立风险警示标志,提高技术标准,依靠综合遥感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准确调查隐患变形情况,并分类处置;四是运动式开展专项排查,对危岩(崩塌)、顺层岩质滑坡等重要隐患,组织对学校、医院、菜市场等人口聚居区和山区农村居住点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点开展专项调勘查,进一步查清隐患。

3.多渠道排查危险线。严格按照“管行业,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扰动、谁负责”原则,交通、水利、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部门经常性、常态化组织开展道路沿线、旅游景区、河流沿岸等线性区域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原则上汛前全面排查、汛中及时巡查、汛后精准核查,提前排查发现线性区域隐患,及时形成数据库并纳入监控体系。

4.多源头管控风险面。一是制定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和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将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融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设立地质灾害风险“安全线”;二是聚焦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组织开展高易发区和高、极高风险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勘查,深化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调整工作,原则上风险动态评估每年汛前完成,统一纳入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数据库;三是加强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人为建设活动的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落实防治措施建议,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避免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三)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

5强化“四重”网格化管理。一是对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四重”网格员,选配责任心强、直接受威胁群众担任群测群防员,指导、督查“四重”网格员按工作手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二是对线性设施沿线、高和极高风险区,探索建立风险巡查制度,落实风险巡查员,定点、定人、定时、定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巡查,提醒引导风险防范区人员紧急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

6.强化技防提升预警预报能力。一是大力推广运行可靠、功能简约、精度适当、经济实用的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推进并及时补充专群结合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实验点建设。二是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和监测预警处置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监测设备发出的告警、预警信息的跟踪处置,第一时间响应,落实专群结合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后期运行经费,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及时传输。三是加强以斜坡单元为基本单位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和平台升级改造,会同气象和水利等部门建立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分类分级精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探索高和极高风险防范区智能化监测预警工程,开展山区重要风险斜坡单元雨量监测站建设。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送标准及流程,形成“发现早,预警准、处置快”工作格局。

(四)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机制

7.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按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评估建议,坚持避让优先,按照轻重缓急,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十四五”期间完成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1500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预留空间,划定村庄集中建设区,优先保障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需要,积极争取中央特大型专项资金补助,稳步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并鼓励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以及强化搬迁后的耕作便利等方式手段,满足农民居住、生产需要,切实提高群众搬迁意愿,提升群众搬迁积极性,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同时探索实施地质灾害高和极高风险区群众的避险搬迁工程。

8.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提高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做到地质安全与生态保护修复并重,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共同推进。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建设,对威胁城集镇、学校、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纳入重点项目,尽快实施工程治理,对中小型地质灾害,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工程治理。采取投入少、效果好的工程治理措施探索开展极高、高风险区工程治理。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固、维修、维护工程。

(五)夯实地质灾害风险智慧防灾机制

9.强化孕灾致灾机理研究。一是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区域精细化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集成工作,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深化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评估-防御-消除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加大与气象、水利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开展地质灾害降雨阈值研究,确定风险降雨阈值,实现实时降雨监测数据和风险降雨阈值精准研判。三是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差别化管理机制,制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人员转移标准,推广“安全码”应用,实现人员精准转移。

10.完善科技智能防灾建设。按照“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原则,聚焦风险全流程管控,按照地质灾害数据“一个口子进出”原则,制定地质灾害数据采集、动态更新、实时维护工作制度;编制地质灾害风险防御“一张图”,设立“风险预警墙”,升级地灾防治APP,优化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一图一系统”联动管灾,构建集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分析、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防灾格局,实现全过程动态科学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主责,亲自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提升驻守地质队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驻守地质队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统筹部署驻守地质队员技术服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域,将技术支撑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指导群测群防员熟练掌握巡查排查工作要求和技术手段,能胜任完成监测预警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补助资金,统筹强化县级财政资金保障,县财政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年度专项资金不低于本地区当年财政收入的5‰。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预算中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共管全民防灾理念。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挪用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执行率执行到位。

(四)强化绩效考核。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彭水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强化实施运行,细化资金预算,完善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全面保障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落实落地,有效实施。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普及风险管控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对风险管控、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认识,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高、极高风险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要组织受威胁群众全部参与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汛前开展一次、汛中开展一次,让群众知道预警信号、熟知撤离路线,真正面临灾害时能够紧张有序避险撤离。


附件:彭水县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任务分解表


附件

彭水县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1、实行条块结合全面防灾

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灾办负责牵头抓总。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经济信息委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管控工作;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公路和乌江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并移交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影响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库区移民迁建区高切坡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教委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卫生健康委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减灾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经济信息委、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委、教委、卫生健康委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发现机制

2、多手段查明点

一是常态化开展排查巡查,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四重”网格员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二是持续开展基层排查,对可能出现灾害风险的,组织基层群众持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三是突击式开展技术调查,对出现险情的隐患,加密加强隐患巡查排查力度;四是运动式开展专项排查,对危岩(崩塌)、顺层岩质滑坡等重要隐患,组织对学校、医院、菜市场等人口聚居区和山区农村居住点开展专项排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教委、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多渠道排查线

交通、水利、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部门经常性、常态化组织开展道路沿线、旅游景区、河流沿岸等线性区域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委等各行业管理部门

各乡镇(街道)

4、多源头管控面

一是制定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和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将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融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设立地质灾害风险“安全线”二是聚焦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组织开展高易发区和高、极高风险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勘查;三是加强高易发区和高、极高风险区人为建设活动的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三)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

5、强化“四重”网格化管理

一是对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四重”网格员,指导、督查“四重”网格员按工作手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二是对线性设施沿线和高、极高风险区,探索建立风险巡查制度,落实风险巡查员,定点、定人、定时、定范围“四定”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巡查。

各乡镇(街道)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6、强化技防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一是推进并及时补充专群结合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实验点建设。二是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预案和监测预警处置流程,落实专群结合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后期运行经费。三是加强以斜坡单元为基本单位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和平台升级改造,会同气象和水利等部门建立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高、极高风险防范区智能化监测预警工程,开展山区重要风险斜坡单元雨量监测站建设。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送标准及流程。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机制

7、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坚持避让优先和轻重缓急,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十四五”期间完成避险搬迁受威胁群众1500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预留空间,优先保障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需要;同时探索开展地质灾害高、极高风险区群众的避险搬迁工程。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农业农村委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8、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提高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加强地质安全与生态保护修复并重。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建设,对威胁城集镇、学校、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尽快实施工程治理,对中小型地质灾害,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工程治理;探索开展极高、高风险区工程治理。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固、维修、维护工程。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五)夯实地质灾害风险智慧防灾机制

9、强化孕灾致灾机理研究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集成,开展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的降雨阈值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人员转移标准,实现人员精准转移;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差别化管理机制。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

各乡镇(街道)

10、完善科技智能防灾建设

制定地质灾害数据采集、动态更新、实时维护工作制度;编制地质灾害风险防御“一张图”,研发地质灾害“风险警示牌”、“风险码”、“预警墙”,升级地灾防治APP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