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03XY/2016-016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8-23
  • 发布日期
  • 2016-08-23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自治县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5个内设科室,含安监局机关、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3个预算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市级在彭、县属国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4.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7.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或市安监局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10.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1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1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5.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16.负责本县安全生产监察员监督管理工作。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单位收入1546.19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单位支出15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70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运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8万元;项目支出790.4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834.18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导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5 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9.23万元,占预算的56.35%,主要是严格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所以“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2、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占预算的59.97%;公务接待费16.33万元,占预算的48.64%。

3、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共有公务用车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用5.36万元;全年公务接待195批次,接待人数1051人,人均公务接待费用0.0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