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应急救援中心(县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2019年6月,根据县编委《关于设置县应急救援中心的批复》(彭水委编发〔2019〕9号),同意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设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系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实有18人。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救援、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承担应急监测、预警、调度、处置、评估和物资保障工作,承接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受理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
(二)单位构成
县应急救援中心下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科、预警调度科、处置评估科、应急保障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48.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7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8.2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8万元,比2024年增加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8万元,比2024年增加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12万元,比上年增加8.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宇;联系方式:023-7849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