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抗旱救灾补助)的通知》(渝财环〔2022〕3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抗旱救灾补助)(具体预算指标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救灾资金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1〕2号)规定的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要求,将上述救灾资金统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火灾救援、救灾物资采购等相关支出,并及时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孙维伟;联系电话:13996900177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