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7.7”洪涝灾害受损情况
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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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灾情况

据统计,截至7月10日上午12时止,普子镇、岩东乡、高谷镇、石柳乡、双龙乡等12个乡镇,造成4143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347.01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277.01公顷,倒损房屋4户5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87.05万元。

二、防灾救灾措施

(一)一是加强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灾情发生时,能够呼得应、叫得响,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形成救灾应急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灾情报告。要积极主动向下问灾,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情况的主要指标及救灾情况报告县应急局,若遇人员伤亡,要立即上报情况,坚决杜绝“信息倒灌”。三是加强物资管理。要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l展1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物资绝对安全。四是加强救灾救助。若发生灾害,务必按规定第一时间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安排下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医疗服务。

(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防灾救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一是灾害发生前,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预报灾害信息,提前通过渝快政、电话各种方式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县防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过程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二是针对强降水持续的实际,县气象局及时发布了预警信号,并启动相关处置预案。三是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及时带领县应急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电力公司、辖区派出所、辖区乡镇(街道)等单位深入灾区组织核查灾情,受灾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救灾责任制,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受灾第一线,组织受灾群众抗灾自救。四是县交通、规资、电力等部门加强了对灾害受损点和危险源的全面排查,并积极对水毁公路、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紧急抢修以及妥善安置灾民等工作。

目前,抗灾救灾工作正有序开展,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