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含消防、武警)
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公安局主要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干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等工作,拟定有关方案和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4.收集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其他重大治安事件。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6.依法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实施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7.依法组织实施全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8.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指导。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10.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11.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12.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13.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对全县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4.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15.规划、组织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16.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并落实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17.负责管理县森林公安局公安业务工作。18.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反恐维稳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提高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打好主动仗、持久仗,促进反恐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加强意识形态斗争,依法打击邪教活动;积极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破案攻坚不放松。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创新机制,有效打击黑恶势力、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继续打击“扫黄打非禁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不放松,全力加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管理。
(三)重点打击网络、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新趋势,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积极防范、妥善化解新经济业态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把社会治理摆到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动力,一手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一手抓理念、机制、方法创新,推动平安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良性运转;切实消除管理死角和防控盲区,做实基层、狠抓资源整合,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力。
(六)大力推进“四项建设”。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依托警务机制变革和科技手段创新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努力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牢牢把握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过硬队伍。
(七)强化安全监管不懈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下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推动公共交通和物流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彭水县公安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45个内设科(所)室,含公安局机关、看守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4个预算单位。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彭水县公安局政法编制486个,工勤编制8个,现实有人数462人,其中工勤8人。现有固定资产11574万元,其中房屋3727万元,车辆22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584万元。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征收计划725万元,其中罚没收入450万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75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经过认真审核、汇总,拟安排的支出为14703.7元,较上年增加954.4万元,增幅6.9%。其中,基本支出12338.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定额定员基本公务经费、计提经费(工会经费及基层党组织经费)、医疗保障及住房保障经费;项目支出2364.9万元,主要包括部门专项业务费(其中消防大队319万元、武警中队41.65万元)。
2、“三公”经费总支出1259.46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74万元,增幅27.8%。其中公务接待费81万元,车辆运行经费1178.46万元。公务车辆改革后,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会议费92.4万元、培训费141.8万元、政府采购经费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