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县公安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干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等工作,拟定有关方案和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收集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其他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6.依法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实施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7.依法组织实施全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9.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
10.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对全县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规划、组织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5.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并落实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6.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7.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彭水县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74个,其中一级机构48个,二级机构26个。
现有派出所25个,分别为城区汉葭、绍庆、靛水3所和郁山、保家、高谷、龙射、普子、鹿角、桑柘、连湖、龙溪、长生、鞍子、大同、平安、太原、黄家、万足、新田、乔梓、润溪等20个乡镇派出所,摩围山、713等2个森林派出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0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0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741.5万元,主要是公务费减少93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0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36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8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74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72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98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0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1.16万元,比2021年减少27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8.34万元,比2021年减少47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费减少,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口径由基本支出调为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82.82万元,比2021年增加1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口径由基本支出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办案,拘押场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拘留人员体检,异地羁押女性嫌疑人管理等重点工作。
彭水县公安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65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55.2万元,比上年减少945.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82.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98辆,特种车辆25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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