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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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总结报告

2020年,彭水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创建法治彭水为目标不动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良好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公开行政权力与落实行政责任相结合。一方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另一方面,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县局按照行政权力清单,逐一明确具体事项内部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2、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审核,切实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县局加大案件审核中非法证据的审查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侦查行为严格打表,一旦发现属于非法证据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责任民警进行通报,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严肃追责。二是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发挥法制部门业务指导作用,探索并逐步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流程与规范,分别组织召开了公法、检警联席会,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范围、量刑标准、启动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程序节点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3、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执法质量管控。落实受案立案工作制度,对接处警进行监督审查,杜绝不如实受立案、受立案不及时的问题;全面实行统一出口制度,加强对执法过错和瑕疵案件的分析研究,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整改;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定案存在重大争议、社会广泛关注等疑难、重大案件,由执法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刑侦部门及分管刑侦、法制领导参加集体研究,集体研究意见和不同意见均要记录在案,防止发生办案关系案、人情案。规避因认识、观点分歧而发生的执法风险。

5、规范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撤案、移送审查起诉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法制大队在各个具体案件的立、撤案环节进行监督,坚决杜绝走关系不立案,走关系乱撤案的情形。法制大队、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案件,与检察院、法院相互协调进行立案监督,对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相互监督,以及对一些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存在重大证据变更的情形,及时撤回案件。通过对案件进行监督,充分落实“有案必诉、无案必撤”的原则。

6、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对在日常工作中系民间纠纷引起的符合规范规定的调解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对其进行调解,以化解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为目的。

7、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2018年,县局为进一步完善县局内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定(彭公发〔2018〕16号),就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案件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移交的流程做了具体规定,全面杜绝了有案难移的现象。

8、县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确立了工作原则、制定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检查笔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

9、县局每年制定《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不断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民警法治素养培训教育。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从全县执业律师中专门聘请1名专业律师作为县局的法律顾问,进一步保证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制定重大公安决策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11、协助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切实把握协助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纪律,加强学习培训,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的优势,调动系统内资源,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态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需要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生力军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深化和运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继续把执法主体建设作为提升执法质量的根本。

(三)继续强化执法源头建设,细化操作细则,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动态监督,切实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职责,加强执法过错的逗硬考核。

(五)继续坚持以法为本、以法为据,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培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六)健全法制宣传机制,明确法制宣传的工作职责,激发各单位做好法制宣传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县局的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