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3-0008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 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

2023年度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彭水自治县县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彭水监管联席办〔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有关要求, 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二、总体目标

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年度抽查结果公开率达100%,抽查事项做到全过程、全领域覆盖。强化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以排污许可管理等信息为基础,建立健全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规范划分风险等级,科学制定抽取比例,确保高风险企业全覆盖。

(二)严格实施随机抽查。按照计划抽取比例对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系统随机抽选,通过合理分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选派检查人员,除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况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均可以参与执法检查。各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确保抽查工作落地有声。

(三)依法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负责实施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在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主动将检查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在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平台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方案、落实到人,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量化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检查,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处理,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纪律,规范执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向被检查对象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目的,按照既定检查内容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遵守被检查对象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规定时序推进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先进做法或典型案例,每项抽查任务完成后一周内要形成工作总结或撰写宣传信息,并及时报执法支队,由执法支队整理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3年度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3年度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发起

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

时间

分类抽查

比例

抽取对象数(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县生态环境局

县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对4S店符合条件的汽车配件进行质量抽检。

2022年全国销量前30位的轻型汽车和销量前10位的重型汽车品牌销售企业

5-11月

2022年全国销量前30位的轻型汽车和销量前10位的重型汽车品牌销售企业的各50%。

1

2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3-11月

1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