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目录清单公示
审核机构 |
法制审核范围 |
法制审核内容 |
案件审查科 |
(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二)提出复议、诉讼的案件;(三)实施查封扣押的案件;(四)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案件;(五)移交公安行政拘留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六)情况复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执法决定;(七)重大、疑难、跨区域执法检查;(八)涉及群体性上访等维稳性质的案件;(九)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十)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一)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五)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六)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滥用职权、是否存在明显不当;(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九)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