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对接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点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承担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截至2020年12月,编制人数68人,实际在职人数为57人。局设6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污染防治科、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科、土壤辐射科、法制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县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各下属事业单位经费由归口管理部门(县生态环境局)进行统一预算和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53.53万元,支出总计2853.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777.54万元、 增长3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支出比去年增加,2020年项目收支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主要增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5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54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项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020年项目收入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3.53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5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54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9.66万元,占45.2%;项目支出1563.87万元,占5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3.5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7.54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收支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主要增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5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收入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4.3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入追加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398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6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79万元、善感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77.46万元、人员经费调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5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比2019年增加76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4.3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年中支出追加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398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6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79万元、善感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77.46万元、人员经费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88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48.2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34.8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基金预算,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8万元、郁江流域生态环境评估11.8万元、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15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2318.25万元,占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6.84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398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6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79万元、人员经费调标等。
(6)农林水支出277.46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善感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53.8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7.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减少0.04%,与去年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6万元,增加293.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基金预算,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8万元、郁江流域生态环境评估11.8万元、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15万元。本年支出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6万元,增加293.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基金预算,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8万元、郁江流域生态环境评估11.8万元、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1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2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再次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最后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建立公务车加油管理备案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7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建立公车使用制度,严格审核报批程序。
公务接待费3.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万元,下降6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并严格审核报账依据,对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文件通知、发票一一审核。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3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增长0.04%,与去年基本持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万元,减少81.1%,主要原因是受新响,大部分培训采取线上方式,培训费支出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监测设备采购、六五环境宣传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608.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准确查找到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拨付进度,完善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彭水县保家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显中:78443036 | ||
主管部门 |
彭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600 |
总量 |
6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本工程服务区域内新建厂外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14.5km,管径为DN200、DN300、DN400的排水管线分别为5510km、5075km、3915km,检查井580座,污水跌水井194座,新建4座化粪池、2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 |
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决算,资金未全额拨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DN200排水管线 |
5510km |
5510km |
100% |
||
DN300排水管线 |
5075km |
5075km |
100% |
||
DN400排水管线 |
3915km |
3915km |
100% |
||
检查井 |
580座 |
580座 |
100% |
||
污水跌水井 |
194座 |
194座 |
100% |
||
化粪池 |
4座 |
4座 |
100% |
||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
2座 |
2座 |
100%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