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2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对接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7.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点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

10.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1.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 承担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截至202312月,编制人数12人,实际在职人数为6人。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污染防治科、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科、土壤辐射科、法规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属二级单位,未开展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937.47万元,支出总计4937.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9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7.4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6.50万元,占6.61%;项目支出4610.97万元,占93.3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37.4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各增加2362.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5.90万元,增长828.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271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69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建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5.90万元,增长828.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271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支持平,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22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职工五险基数标准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五险基数标准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4357.05万元,占8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1.22万元,增长899.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271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0万元等。

5)农林水支出481.97万元,占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9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81.9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4.43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83万元,下降76.79%,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20万元,下降70.91%,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1万元,下降16.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5万元,主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境执法和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建立公务车加油管理备案制度,建立停车洗车明细台账,实现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维修、停车洗车等全过程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建立公务车加油管理备案制度,建立停车洗车明细台账,实现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维修、停车洗车等全过程管理。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95.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并严格审核单据报账依据,对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文件通知、发票逐一审核。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0万元,下降98.56%,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比较数据为上年总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75.56%,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比较数据为上年总基数。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比较数据为上年总基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2.20万元,下降70.91%,上年未单独编报预决算,统一由县生态环境局编制,比较数据为上年总基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8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阮旺023-7885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