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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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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其主要职能是: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⒉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彭水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其它专项规划;⒊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⒋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⒎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⒏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算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⒐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管样子;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⒑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彭水县生态环境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设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污染防治科、总量减排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农村环境保护科,下设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县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各下属事业单位经费由归口管理部门(县生态环境局)进行统一预算和核算。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63 万元,比2017年减少5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63万元,比2017年减少1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17年减少581.2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黄标车淘汰、总量减排和应急能力建设等集中纳入预算,今年暂未纳入预算,主要用纪检专项经费和“6.5宣传活动”开支。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55万元,跟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15万元,跟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跟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跟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1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1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费、水电费、会议费、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36.6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外交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国防支出

事业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教育支出

其他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31

节能环保支出

756.64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