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4-0004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标题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十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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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93—20249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Index.html。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彭水县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畜禽粪污治理建设项目

彭水自治县芦塘乡原芦塘煤矿矿区内

重庆苗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畜禽粪便处置场所一座,收集周围养殖户的畜禽养殖粪便和农户的秸秆进行堆肥利用。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110m2租用芦塘煤矿矿区场地及其厂房、附属设施。利旧原1#厂房建筑面积约1100m2新建2#厂房建筑面积约1728m2新建3#电房建筑面积约132m2新建4#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6m2新建5#厂房建筑面积约610m2新建6#厂房建筑面积约610m2总建筑面积4216m2其中新建约3116m2利旧约1100m2本项目员工生活区利用原矿区生活住房,各厂房内主要设置发酵池、农肥原料生产线及项目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置畜禽粪便及秸秆共约8万吨,可得到农肥原料约3万吨。项目总投资4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大气环境:烘干废气与冷却废气一并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发酵车间在发酵期间密闭,定期投加除臭菌种抑制臭气产生。发酵车间内设置抽风系统对厂房内的臭气进行收集,发酵车间保持负压,发酵车间臭气经收集至两座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

2.水环境: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发酵废水经密闭收集后回用于发酵过程,不排放。除臭塔废水回用于发酵过程,不排放

3.声环境: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及室内布置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生化池污泥交当地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置。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危废贮存点,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为3m2。危废贮存点设置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地面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地面进行一般硬化处理。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危废贮存点地面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风机停止运行等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生产服从环保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企业应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实施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等,并进行演练,项目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必须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500243-04-01-52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