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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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督查科统筹,各内设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日常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2022年普法(党内法规)学习方案》《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系统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职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29次,通过局办公系统开展线上自学7次,组织专题培训会议2次,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5次;组织全体职工集体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市党代表宣讲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自上而下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三)严格履行依法审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开展项目审批,坚决执行分级审批制度,做到不越级审批、不拆解项目审批。全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6个(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3个),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43个,审核夜间作业16次,督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10个,开展工业项目选址30家(次)。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办理,全年新增排污许可证3个、排污登记19个,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7家,完成任务率169%。纵深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归集信息81条。

(四)行政决策规范落实。认真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清理机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审核、合法性审查、公布与备案等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部门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掌握法规、政策的立废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持续性。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重要文化、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并严格实施《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制度文件,明确行政执法职权,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修订《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有助疫情防控、经济恢复且环境风险较小的26家生产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召开企业培训会议3次,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做好法律法规宣讲,报送“以案释法”案例2件。

(六)自觉接受行政制约和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诉前检查建议1件均已办结,大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针对反馈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并统筹推进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0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00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2400余条。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环境问题,持续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次(其中双随机抽查164家次),约谈企业5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实施行政处罚9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调处环保信访投诉297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水平有待提升。学习法律法规的深度不够,对企业、乡镇提供服务指导能力有待加强。
    (二)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在岗执法人员数量较少,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监管需求之间矛盾突出,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3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坚持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宣讲培训、视频学习、线下自学等方式系统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乡镇的服务指导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执法能力。积极推荐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各类交叉执法、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等,培养一批优秀执法骨干。积极招录执法人员,并在一线执法岗位进行锻炼培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锻炼执法能力。
    三是强化司法衔接,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做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强化司法支撑,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服务效能,强化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