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现将彭水自治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1、7、10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县生态环境局313室)
监督电话:023-78491476、023-78491219(传真)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国家级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概述 |
《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问题:部分地方未经科学论证,违规建设港口码头,侵占岸线问题较为突出。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按“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快县域内违建码头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港口码头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岸线保护和监管。 三是积极对接市局,把我县港口规划纳入《重庆港总体规划》修编并实施,为我县港口与岸线保护协调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将根据市级港口码头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港口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强化岸线保护,对码头违法侵占岸线“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 2.衔接市局进一步优化我县港口功能布局,已将我县码头补充纳入正在修编的《重庆港总体规划》规划之中,为我县港口与岸线保护协调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2020年12月底依法完成乌江山峡旅游万足客运码头整改;2021年12月底依法完成彭水茂田水泥码头整改。 二是依法对彭水茂田水泥码头和乌江山峡旅游万足客运码头分别进行了停业整改和行政处罚,罚金5万元。 三是督促业主对码头的岸线、航评、环保、行洪、港口经营许可等手续进行了办理完善。 目前,万足客运码头2020年6月整改已办结;现彭水茂田水泥码头已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完成彭水茂田水泥码头的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491476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国家级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概述 |
《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7项问题:交通运输部、重庆市政府2010年1月批准《重庆港总体规划》,对各区县港区建设数量、区位、岸线等提出具体要求。但一些区县不当回事,擅自调整,违规建设。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按“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快县域内违建码头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港口码头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岸线保护和监管。 三是积极对接市局,把我县港口规划纳入《重庆港总体规划》修编并实施,为我县港口与岸线保护协调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配合市级完成《重庆港总体规划》修编并实施,强化港口岸线位置、长度、功能等指标的刚性约束,对码头违法侵占岸线“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 3. 2020年12月底依法完成乌江山峡旅游万足客运码头整改;2021年12月底依法完成彭水茂田水泥码头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整改时间 |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491476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国家级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概述 |
《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10项问题:市交通局对全市港口码头建设情况掌握不全面,直到督察组要求提供违建码头情况后,才临时提供19座违建码头名单。对于非法码头,市、区(县)两级交通部门既未依法查处,也未督促整改。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按“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快县域内违建码头整改工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长江经济带座谈会上指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已将我县码头补充纳入正在修编的重庆港总体规划之中,预计2020年重庆市总体规划(修编)能取得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的联合批复,届时规划批复后,同时该项目依法取得环评手续后,将督促企业依法向市级部门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2.根据市级港口码头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港口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强化岸线保护,对码头违法侵占岸线“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 3.2020年12月底依法完成乌江山峡旅游万足客运码头整改;2021年12月底依法完成彭水茂田水泥码头的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对我县港口码头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是依法对彭水茂田水泥码头和乌江山峡旅游万足客运码头分别进行了停业整改和行政处罚,罚金5万元。 |
整改时间 |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491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