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环函〔2023〕4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复函
任云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的建议》(第1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加快补齐城乡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的具体措施,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县委明确的“三四六”发展思路已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我县“十四五”期间“四大目标”之一。我局高度重视,于3月、5月、6月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在县政府常务会上作汇报,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全市基本情况
当前,全市共有北碚、璧山、云阳、巫溪、涪陵、渝北、南川、城口、黔江、武隆、石柱等11个区县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其中璧山、渝北、北碚、黔江、武隆等5个区通过国家级验收。此外,另有沙坪坝、九龙坡、开州、长寿、奉节、巫山、合川等7个区县正在创建中。渝东南片区已有2个国家级、1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
二、创建流程和指标体系
根据全市创建管理规程要求:第一步,需编制市级创建规划,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论证备案后才能颁布实施,规划实施满2年后才能申请市级验收;第二步,在市级验收通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文件要求,启动国家级创建工作。指标体系方面,市级层面由7项“一票否决”的基本条件和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屏障、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7个方面38项具体指标组成,其指标总分100分,验收达到92分以上即可命名。国家层面则为40项考核指标。
三、我县基础条件和当前形势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县政协就生态创建赴南川、璧山、武隆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对标生态创建“一票否决”的7项基本条件和38项市级指标、40项国家指标作了逐一自检。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如各相关单位属如实反馈,我县仅有4项指标存在短板,一是“一票否决”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送审备案;二是县卫健委牵头的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35%左右,远低85%的要求,且属于全市普遍现象,每年考核都是以县水利局监测数据替代过关;三是县城管局牵头的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远低于15平方米/人(往年数据12平方米/人且实际未达到,5月25日出更新数据);四是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达到50%,即我县完成20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命名。其中,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各占2分,即便达不到验收要求,在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的前提下,仍可通过市级验收命名。同时,市级每年推荐申报国家级的名额仅为1—2个,目前有7个区县正在创建中,经与市生态环境局汇报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已明确表态可对我县创建开“绿灯”,市级和国家级创建工作可同步进行。但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县级资金尚未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还未全面启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彭水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举全县之力高位推动创建相关事宜。
二是组建“生态创建办”,协调处理有关创建问题,尽快完成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拟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尽早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论证备案实施。
三是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县级创建规划(“一票否决”项之一)以及25个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考核指标之一)等前期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此复函已经陈卫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2日
邮政编码:409699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体育路3号
联系电话:15856013111
联 系 人:何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