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决定于2023年10月—12月,在全县范围内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专项清理范围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存在带有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
(二)专项清理重点
1.有关单位及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3.有关单位及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清理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3年10月—11月)
坚持自查与公开征集并重,全面深入排查面上情况和点上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清单请于11月30日前报县营商办(县发改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20日)
各有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加快整改进度,强化整改调度,力争于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各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总结,将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放管服”改革的政策制度,推动构建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专项清理的范围、重点和步骤,认真推进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及时公布清理进展及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彭水县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表
2.彭水县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工作明细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彭水县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表
基本信息 |
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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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 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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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映人 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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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包括:涉及的行业、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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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类型 (请在符合的类型后面打“√”) |
1.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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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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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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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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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
我谨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企业公章) |
备注: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附件2
彭水县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工作明细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情况反映 |
表现形式 |
归属类型 |
清理结果 | |
政策措施 |
其它 | ||||
注:1.表现形式中的“政策措施”应填写规章、规范性文件(含文件名及文号)。
2.表现形式中的“其它”应填写除政策措施外,不成文的有关做法。
3.归属类型应填写属于四个方面清理重点的何种情形。
4.清理结果应填写已废止(废止文件文号)、已修订(修订文件文号、修订的内容)以及查办问责、整改到位的相关情况。尚未修订、废止或及时整改的,应填报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