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商贸流通业、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口岸工作和茧丝绸产业、粮油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业、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等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六)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的责任。
(八)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九)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外贸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总量平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对外贸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务。
(十)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协助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一)执行国家商品进出口、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组织参与“渝洽会”和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活动。
(十二)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进出口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起)诉工作。
(十四)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参与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建立招商项目库,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十五)负责对外贸易工作和承担管理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的责任。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境内外产业投资贸易信息和产业投资状况,编制产业投资咨询报告。联系服务重点外资项目投资商。
(十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依法审查、上报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定我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申报和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依法初审、转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
(十七)组织和协调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接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承担执行市商委、市外经委的增款项目。
(十八)承担研究提出对外开放的对策措施,承担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负责茧丝绸生产资格、准产证的报批和备案。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25.72万元,支出总计1321.7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485.04万元、下降 42.30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算。支出减少1485.04万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是项目和预算减少了。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2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3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86万元,占59%;项目支出539.90万元,占41%。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99万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2.38万元,增加224.98%。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项目和人员缴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99万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2.38万元,增加224.98%。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项目和人员缴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1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调资及项目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调资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农林水支出80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支出42.91万元,占2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9.2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64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25.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12万元,较上年增加6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18万元、津贴补贴66.27万元、奖金5.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补助32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补助主要用途包括退休费230.01 万元,抚恤金15.33 万元,生活补助7.87万元,医疗费55.59万元,住房公积金19.28 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公用经费258.7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5.92万元、印刷费15.61、水费0.35万元、电费5.85万元、邮电费6.59万元、物业管理费6.56万元、差旅费32.58万元、维修(护)费13.55万元、租赁费12.42万元、培训费36.12万元、公用接待费11.10万元,劳务费36.12万元、工会经费5.8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县级项目实地调研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调研扶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762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6.8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规模及使用管理:2016年度我局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551.62万元,其中包括政策性挂账利息22.3万元;农户粮仓配套及仓库维修及粮食维稳70.9万元;商务支出458.42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13万,全部未使用。在使用管理上,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财政加大对商务的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全县商务发展宣传、培训、商贸经济运行平稳。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4亿元,同比增长14.3%;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137.1亿元,同比增长16.5%;住宿餐饮营业额14.6亿元,同比增长19.3%。各项商贸经济指标增幅排渝东南第2位,社零增幅排名全市第9位。
外经外贸强力推进。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830万美元,同比增长18%;利用外资项目2个,实际利用外资107万美元,同比增长7%;实现服务外包160万美元,同比增长22%。
限上企业促消增收。全年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6家,全县已达114家,预计全年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亿元,同比增长14.0%。
展会促销拉动明显。实施商旅联动,配合旅游推介,积极筹办各种展会,扩大消费成果,保持消费较快增长势头。一是成功举办了元旦、春节、彭水电商产业园开园暨2016元宵电商营销节、村淘3.15春耕节、春季消费促进月活动、两江广场车展和特色美食展、2016首届渝东南民族美食节和阿依河特色农产品展暨美食品鉴会、重庆渝交会等10余场大型展会活动,展会直接经济收入达3.1亿元。二是各镇乡结合乡村旅游,开展了特色农产品和美食展10余场,促进商贸流通发展。三是积极组织参与市内外展会活动,推动我县农特产品销售。通过各类展会活动,拉动消费近15亿元。
招商引资成果显著。强化措施,积极储备招商引资项目,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招引了湖南佳惠超市进驻凯邦两江城、朗斯度假酒店进驻龙庭汇景、红星美凯龙集团入驻新城、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和海宁皮草城进驻天子九龙御花园、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驻彭水电商产业园等,商业总面积达7.1万平方米,协议引资达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