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商贸信息化和智慧商业建设工作。
(三)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拟订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具体办法。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实施出口知名品牌、进出口基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四)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工作;统筹全县进出口,推进总部贸易、转口贸易,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负责外贸统计及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
(五)承担彭水自治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工作;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茧丝绸”相关工作;对口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管理办公室工作。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和增资立项工作;指导本县企业开展区域间合作交流。
(七)负责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协助市级审批机关依法审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置,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八)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具体实施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负责推进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县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十)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组织实施成品油、酒类等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秩序方针政策,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具体办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和商贸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的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商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三)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物流标准化体系、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和电商物流、冷链物流行业管理及仓储发展等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构成。
彭水县商务局是县政府部门,有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外经外贸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电商物流科和市场运行调节科),2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商务执法支队和商贸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50.22万元,支出总计1,850.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51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调资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51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项目和调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81万元,占62.5%;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694.41万元,占37.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51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项目和调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33.84万元,占34.3%;项目支出1,216.38万元,占65.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5.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10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调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10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调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10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调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72万元,占37.7%。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54万元,占11.8%。
(3)卫生健康支出27.15万元,占2.3%。
(4)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97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25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7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公用经费12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差旅、办公费用、水电、物管、邮电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部分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备注如下内容: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备注如下内容: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9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6.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东西协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8.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主要用于采购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必须量化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如有)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94086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禁止区原活禽经营户转型升级补贴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麓仲19923089595 | ||||
主管部门 |
县商务委 |
实施单位 |
县商务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9.4086 |
总量 |
19.4086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4086 |
其中:财政资金 |
19.4086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发〔2020〕22号)要求,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等建城区为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区域(以下简称禁止区),由县商务委负责对禁止区原活禽宰杀经营户给予转型升级政策支持相关工作。 |
按照全市有关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宰杀取缔工作。禁止区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可根据实际科学设定,原则上在乡镇农贸市场设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杀区,满足市场供应需要。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禁止区原活禽经营户转型升级补贴资金 |
19.4086 |
19.4086 |
100 |
||||
说明 |
无 | ||||||
(1)公开范围。一级预算单位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一级项目,并选择至少1个重点专项二级项目公开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的部门应选择至少1个一般性项目一级项目和1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表样详见决算公开方案: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已全部执行。
3.按县政府文件要求,对禁止区原活禽经营户经营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共计450.43㎡,兑付资金194086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发〔2020〕22号)要求,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等建城区为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区域(以下简称禁止区),由县商务委负责对禁止区原活禽宰杀经营户给予转型升级政策支持相关工作。11月23日我委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汉葭街道、绍庆街道相关人员对禁止区原活禽经营户经营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共计450.43㎡。
经测算,禁止区原活禽宰杀经营户转型升级补贴按照县政府出台的补贴标准共需资金194086元,已于2020年11月27日—12月3日公示7日且无异议。
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发放到位,且已公示。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如有)
部门如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应选择至少1个绩效评价报告或案例随决算公开。评价报告或案例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结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重点绩效评价案例,具体内容应与区财政局反馈部门的评价结果一致,可以附件形式附后。区财政局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9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