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商贸信息化和智慧商业建设工作。
(三)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拟订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具体办法。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实施出口知名品牌、进出口基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四)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工作;统筹全县进出口,推进总部贸易、转口贸易,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负责外贸统计及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
(五)承担彭水自治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工作;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茧丝绸”相关工作;对口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管理办公室工作。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和增资立项工作;指导本县企业开展区域间合作交流。
(七)负责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协助市级审批机关依法审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置,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八)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具体实施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负责推进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县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十)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组织实施成品油、酒类等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秩序方针政策,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具体办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和商贸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的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商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三)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物流标准化体系、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和电商物流、冷链物流行业管理及仓储发展等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县商务局是县政府部门,有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外经外贸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电商物流科和市场运行调节科),2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商务执法支队和商贸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4.75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5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0.08万元,教育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5万元,住房保障34.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4.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5万元。
(注:涉改部门无上年数的,可不说明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0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06 万元,比2020年增加5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06万元,比2020年增加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5 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主要用于外经贸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注:涉改部门无上年数的,可不说明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1.6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 万元,比2020年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69.06 万元,比上年增加574.7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和项目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吴燕 联系方式:023-7849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