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的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新申报医保定点的2家诊所拟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现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彭水承诚中医(综合)诊所、彭水刘学治诊所
二、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单位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定点资格的,不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023-78891106 023-7844291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