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510280L/2020-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
  • 发文字号
  • 彭水医保发〔2020〕4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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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彭水医保发202048

各参保单位: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了解,提高政策知晓度,并就相关医保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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