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转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彭水医保发〔2020〕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了解,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转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彭水医保发〔2020〕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了解,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