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和《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6号)的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新申报医保定点的诊所、零售药店和新申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公司拟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现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彭水忠治诊所、彭水彭万均中医(综合)诊所、彭水周兆洪诊所、彭水启航口腔诊所、彭水高明松中西医结合诊所、龙溪镇如榔村卫生室、彭水博仁口腔诊所、彭水妙慧阁中医(综合)诊所、彭水来康中医(综合)诊所、彭水天鑫诊所、彭水三桥福瑞中医(综合)诊所、彭水安然诊所、彭水德望中医(综合)诊所、彭水鼓田诊所
二、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云康大药房、彭水自治县健之家大药房、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彭水县腾龙苑店、重庆好药师康德大药房、彭水自治县均万药房、彭水自治县民众二店大药房
三、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重庆康择栖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善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重庆佳业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易得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9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单位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定点资格的,不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78891486 7844291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