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41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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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监督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机关核定内设机构1个,共3个内设科室。我局在职职工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94.49万元,支出总计4594.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40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40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4.4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94.49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42.40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6.34万元,占11.7%;项目支出4058.15万元,占88.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4.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0.46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7.46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9.33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7.46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9.33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95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4.2%。

(2)卫生健康支出3586.25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6.85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3)农林水支出829.44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项目“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4.8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但其间在职人员退休2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9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购置公务用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长18.77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稽核督查及领导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购置公务用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上年支出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单位组织培训安排相关参会人员就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4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45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0.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时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期间在职人员退休,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4058.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4300022P000055

自评总分:

99.60



项目主管部门:

30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5-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周星伊

联系电话:

7884131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5,338,200.84

48,062,316.28

45,944,923.81




其中:财政拨款

55,338,200.84

48,062,316.28

45,944,923.81

96

10.00

9.6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监督实施。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四是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保标准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为全县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万人

62

62

0

100

25

25


全年服务人次超80万


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全力提升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万人

62

62

0

100

25

25


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障群众医保待遇


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全力提升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万人

62

62

0

100

25

25


强化基金安全监督,是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保护好群众的救命钱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为95%。

万人

62

62

0

100

25

25


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8%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编码:

50024322T000002061150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30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5-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周星伊

联系电话:

7884131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2,740,000.00

15,310,000.00

15,31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2,740,000.00

15,310,000.00

15,31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渝财社[2021]173号,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

渝财社[2021]173号,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

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进一步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万人

56

56

0

100

20

20




资金到位时间

定性

1

0

100

20

20




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万人

16

16

0

100

20

20




解决贫困人员因病致贫

万人

16

16

0

100

20

20




提升群众满意度

%

90

95

0

100

10

10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到位163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100万元。资金统一由专户管理。

县级2022年资助稳定脱贫户参加居民医保900万元,已用829.44万元,结余70.56万元,参保资助稳定脱贫人口82944人,财政资助100元/人,合计资助829.44万元。

2022年企业“单双”解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到位34.0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7万元。资金统一由专户管理。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全年(含目录外救助数据):医疗救助16.30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645.21万元,其中门诊救助13.31万人次,支出救助金529.9万元;住院救助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115.31万元;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3.04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922.14万元。所有救助对象在重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9月起,市内外未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获得救助的采取手工方式结算,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农村贫困人口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大于90%,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全覆盖。

2022年减轻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1700余人的缴费负担,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及时支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经办、复核、审批相分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对救助对象发生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自负费用”)占总费用不超过30%,对其医疗目录外自负费用予以救助(超过30%的,对自负费用30%以内的费用予以救助);起付及封顶线。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单次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享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实现救助对象救助全覆盖;实现完成情况:100%。

时效指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成本指标。项目实拨资金到位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进一步减低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有效缓解。

(3)生态效益。生态环境零污染。

(4)可持续影响。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和随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群众就医保障的关心和重视。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及时支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经办、复核、审批相分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对医保服务满意度100%。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经验运用,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查漏补缺在过往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绩效目标的运用做细做实,从产出、效益、管理、满意度等方面切实确保目标实现到位,真正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水自治县医保局    023-7884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