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49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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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运行相关的具体事务,为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药品、耗材采购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业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设机构8个,共8个内设科室,年末在职职工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95.64万元,支出总计395.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9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395.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6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绩效和健康疗养费指标追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绩效和健康疗养费指标追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06万元,占13.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313.68万元,占79.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7.9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县医保局下属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与上级主管单位共用“三公”经费,未单独保障“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单位组织培训安排相关参会人员就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与上级主管单位共用“三公”经费,未单独保障“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起独立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水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23-7844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