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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46XQ/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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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2020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从审计情况看,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地方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全球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进一步推动税收共治机制,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达14.15亿元、79.79亿元,增长4.66%9.45%,其中税收收入9.42亿元。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红利”全面释放,全年政策性减税0.82亿元,困难企业社保降费、因疫情影响企业减费1.12亿元。全年共争取到位补助资金52.06亿元,增长1.07%全县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加强民生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规模得到压减,财力进一步向社会民生、重点建设等领域倾斜。2020着力保障民生事业,教育事业支出增长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5%,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8.6%,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0.9%,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4.4%

——聚焦“三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就。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可控,2020年化解隐性债务22.19亿元。截至2020年末,隐性债务余额93.15亿元,下降19.24%。全年投入资金9.07亿元用于扶贫支出,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县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改,部分问题因体制机制不完善、历史遗留等原因,相关单位正在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积极落实财政政策,筹措资金保障运转,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余额,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待改进。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鞍子镇政府购置公务用车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且未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4.77万元;县财政局将应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的资金11,681.5万元纳入直编预算二是预算批复不完整。县财政预算批复率为68.62%,未将县人大批复的支出预算172,904.51万元批复到部门;县经济信息委未将年初预算资金619.64万元批复到下属单位。

(二)组织收入有待规范。应收未收收入1,469.13万元,其中:应收未收2个项目的土地出让价款1,359.86万元,代收的垃圾处置费和污水处理费109.2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债务管控不够规范。一是新增债券资金13,600.82万元使用不及时。两江大桥维修整治等3个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审计时仍有债券资金13,600.82万元未使用。是违规申请新增债券资金4,000万元。违规以2015年由农发行专项基金贷款解决的项目申报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因无法使用年底收回财政。三是隐性债务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县城投公司未建立债务化解台账,化债资金来源填报不准确。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违规奖励补助2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标准的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奖励资金55万元二是违规补助1设备和软件投资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工信专项资金41万元三是县就业局等3个单位违规向经商办企业、缴纳公积金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93人发放补助资金48.43万元四是县商务委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仍有1,111.49万元未及时使用,项目推进缓慢。

(五)财政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县财政局未及时收回结存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121.32万元二是县财政局以拨作支,将预算资金转入代管资金账户虚列支出36,526.91万元三是县财政局未及时清理合并大额医疗账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63个县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2个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一是县市场监管局与郁山镇人民政府为同一辆公务车辆编制了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二是县城管局等9个部门(单位)的决算编制不实,涉及金额49,274.65万元;三是县水利局、县城管局2个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329.59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四是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2个部门预算编制时83名人员基本信息错误;五是县民族宗教委等10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未编制预算购买数量、单价等事项。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一是县农业农村委等4个部门2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其中2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3,027.73万元二是县城管局超预算列支公务费用60.57万元三是县扶贫办等3个部门政府采购超预算,涉及金额310.61万元。四是县城管局、县水利局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

)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244名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33.42万元;二是县民政局发放3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低保金2.37万元;三是1名女职工重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工资,涉及金额2.58万元;四是2名财政供养人员(非伤残人员)违规享受退役军人优抚补助11.70万元;五是彭水保时洁景观园林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保洁人员名单套取县城管局保洁等劳务费用40.52万元。

)财务收支不规范。一是县城管局重复报销差旅费0.87万元;二是县城管局、县水利局无公函、陪客人数超标准接待,涉及金额5.49万元;三是县城管局租车费用未压减10%以上,涉及金额4.23万元;四是县水利局超标准发放带薪年休假补助0.93万元;五是县城管局财务报销单据签字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6.85万元;六是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应收款项28,174.93万元未及时清理;七是县委党校等3个部门未及时将非税收入13.3万元上交国库;八是县水利局未及时收缴水资源费50万元;九是县教委、县水利局固定资产账表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5,728.8万元;十是县城管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涉及金额190万元;十一是县水利局等3个部门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12.74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彭水自治县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彭水自治县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 未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一是县教委未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具体办法;二是普惠园索菲幼儿园、高谷幼儿园等2所民办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三是县教委分配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不合理,未按规定对财务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扣款。

2. 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一是2019年学前三年适龄儿童毛入园率城乡不均衡;二是县镇幼儿园数量规模不足,学位资源紧张;三是17所中心校、村小附设园幼儿生源人数在10人及以下;四是优质幼儿园配置不均衡;五是城乡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及户外面积差距大。

3. 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不规范。一是幼儿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规范;二是2018—202053所幼儿园规划建设未能按期实施。

4. 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不及时。截至20209月底,苗都大地幼儿园、金宏远巴蜀幼儿园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未完成治理。

5. 财务收支不规范。一是部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13万元;二是部分幼儿园收费不规范,超标准、自立名目收费584.34万元;三是部分幼儿园提前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四是全县民办幼儿园用自制票据收费不合规。

6. 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安全等方面问题。一是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大部分幼儿园师资配备未达到最低标准;三是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不高;四是未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计划;五是部分民办幼儿园人均使用面积未达到最低标准。

(二)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 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不到位。2个行政主管部门12个审批事项应合并未合并,县住房城乡建委23个改革项目未按要求实行限时联合验收,3类建设项目46件行政审批超过规定时限,34个行政审批未精简审批申报材料,网上行政审批流程不规范或无依据。

2. 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质监站未按规定配备,质量监督、检测业务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15个项目工程监督抽查检测行为不规范,8个在建项目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抽查检测。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监站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督管理不善,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20172019年,24个项目应收未收1,098.52万元,37个项目少收取1,604.08万元,38个项目多收取2.64万元9个项目提前退还643.84万元,13个项目延期退还141.70万元,32个项目未退还保证金491.15万元,94个项目未退还利息共15.24万元;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收和支付的跨部门网络平台未建立,管理不到位。

3. 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不到位。1家公司暂定资质到期未办理延期,部分项目监管时间滞后,部分开发项目资本金和首付款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11个项目资本金缴存不足额,两金申请使用不合规。

4.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度缓慢未按期完工,2017年大厂坝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润溪乡等5个乡镇部分项目以重复报销、重复申报、重复享受和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17.82万元,1个项目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43.1万元。

5. 行政执法管理不到位。38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同违法事项处理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不一致,处罚标准不一致,7个案件从轻处罚无依据,7个案件立案查处时间超规定期限,8个案件处罚缴款的时间超出规定。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

(一)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县人力社保局未及时退还已完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31.69万元;二是县人力社保局未按规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应利息25.49万元;三是县人力社保局违规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万元;四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逾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407.75万元及滞纳金123.82万元五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偿还工作进度较慢,审计时尚余2,807.67万元未清偿。

(二)新增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县卫生健康委未及时将直达资金1,000万元细化分配到具体项目、单位;二是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等7个单位的直达资金4,884万元支出进度缓慢;三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4,500万元;四是县教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违规将直达资金964.85万元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五是县民政局等4个单位未及时将相应的支付明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涉及金额1,391.3万元;六是县卫生健康委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点疫情防控救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资金652.1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城投公司、九黎集团等单位实施的3个项目尚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202012月底),专项债券资金结存44,723.47万元使用缓慢。

(四)退捕政策落实及渔政执行建设方面。一是退捕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42名退捕渔民社保断保;二是县农业农村委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所需装备、保障设施与“十年禁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稳投资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关注了公共服务领域教育卫生板块的项目建设、项目实施、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大项目进度缓慢。一是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一期)等3个项目超合同工期,项目进度滞后;二是2019-2020年度“薄改资金”项目、12个抗疫国债建设项目未达到规划进度;三是县职教中心学生宿舍工程等4个项目开工迟缓,造成新增实物量较少影响资金支付进度。

(二)部分项目合同执行不严。一是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项目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197.96万元;二是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353.28万元。

(三)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一是重庆褔冠投资有限公司对桑柘中心校扩建项目参建单位监管不到位;二是新城消防站与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合同约定人员不符。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效益、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等情况。20207月至20216月,完成了13个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送审金额12.37亿元,审减金额1.56亿元,审减率19.30%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工程结算控制不到位。一是12个项目因工程计量不实、错计、单价不合理等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53亿元;二是3个项目多计待摊费用330.62万元;三是1个项目超付补偿款6.09万元。

  2. 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善。一是8个项目工程施工许可、招投标等前期手续、资料不完善;二是5个项目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约定合同工期,未约定开、竣工日期,存在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问题。

  3. 合同履行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未按照施工图施工;二是2个项目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四是3个项目进度缓慢,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五是1个项目监理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

(四)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二是1个项目工程未完工履约保函已过时效期,涉及金额1,384万元;三是2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结算;四是1个项目缺少后续管护措施,存在损毁或损毁风险;五是1个项目总投资超估算总投资,涉及金额628.27万元;六是1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项目单独进行核算;七是1个项目投资超概算未重新报批,涉及金额6,722.6万元;八是项目投资支出控制不严,三义乡35个项目超合同金额20%,大垭乡2个项目超预算审核金额10%以上。

七、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九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个人借款16.85万元长期未归还;二是应交未交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7.7万元;三是会计核算错误,涉及金额1,044.46万元;四是票据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7,465.74万元;五是应收未收房屋租金296.72万元。

(二)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19处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面积1.34万平方米;二是价值1,064.34万元的资产长期被占用;三是89处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金额96,529.43万元;四是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106.83万元;五是已完工投用项目资产未及时暂估入账,涉及金额16,615.88万元。

(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完工项目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涉及金额82,505万元;二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等问题。

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开展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规划编制不合理。一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划定的耕地图斑与县林业局划定的林地图斑重叠187,652个,重叠面积约为29,402.97公顷;二是原县国土房管局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6处已使用的地块规划为旱地或水田,涉及面积7.23公顷。

(二)土地资源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1个项目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涉及面积2.86公顷;二是6个乡(镇)存在个人或单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9处,涉及面积2.37公顷;三是3家企业越界采矿未按规定复垦复绿,涉及面积4.80公顷;四是违规出让保家工业园区、靛水新城内7宗土地,涉及面积34.87公顷;五是1宗出让土地闲置2年以上未使用,涉及面积5.57公顷;六是28个项目无批文、超批文征地,涉及面积467.40公顷;七是部分项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涉及面积346.26公顷;八是8宗临时用地到期未按规定复垦复绿,涉及面积13.01公顷。

(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2个项目临时用地批少占多未查处;二是未对移交乡镇的81宗违法占地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跟踪;三是未对非法、越界开采矿山的14家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四是未按照矿业权管理办法及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措施及有关制度;五是违法占地案件尚有144宗未整改。

(四)土地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不规范。一是没收的矿产资源产品处置不及时,涉及矿产总价值140.34万元;二是应收未收企业或个人土地出让价款95,919.30万元;三是应收未收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183.34万元;四是应收未收采矿权、探矿权出让收益559.53万元。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6起,涉及公职人员11人,金额691.79万元。主要情形:部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项目3起,涉及金额227.25万元;部分公职人员虚报套取财政补助、与施工方存在不正常资金往来等问题线索2起,涉及金额459.59万元;中介公司应核减未核减工程结算价款问题线索1起,金额4.95万元。

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十、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措施存在差距,部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应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全口径预算,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单位、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落实绩效评价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通过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杜绝严重的损失浪费。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着眼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征管效能,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培植财源,增加可用财力,切实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以收定支,合理分配财政资源,防止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或脱离实际过度保障,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二是加强债务管理,增强债务动态管理和基础统计工作,提高国有企业自身造血能力,缓解政府隐性债务偿债压力。三是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摸清隐性财政赤字底数,制定合理的消化方案和风险应对预案,防范隐性财政赤字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

(四)持续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二是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情况,各相关牵头单位应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跟进,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相关考核、管理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国有企业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人民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业务质量,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凡审必严,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20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