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在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审计机关要切实强化责任履行,被审计单位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对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及时跟踪督促检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县审计局向各被审计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各被审计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着力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化认识,明确责任。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推进,逐条深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职责,细化整改清单,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全力推进,扎实整改。县审计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审计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查,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实施重点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细化整改措施,健全体制机制,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相结合,深入挖掘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完善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审计整改对推动单位职能工作的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末,针对审计发现的160个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1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4个,整改完成率为72.5%。已上缴财政或财政统筹使用资金7163.1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53亿元,通过调整账务、拨付资金及规范管理等其他方式整改50.06亿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待改进”的问题。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预算编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预算编制口径,要求2022年预算中将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预算批复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预算编制、批复工作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部门预算的批复率。
2.关于“组织收入有待规范”的问题。应收未收收入1469.13万元的问题,已追缴土地出让金、垃圾处置费等166.58万元,余额在年底前追收到位。
3.关于“债务管控不够规范”的问题。新增债券资金1.36亿元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已拨付使用债券资金1863.2万元,正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违规申请新增债券资金4000万元的问题,违规资金已退回财政。隐性债务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督促县城投公司规范债务统计管理。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违规奖励或补助企业资金96万元的问题,县经济信息委已向相关企业发出通告,落实专人年底前将违规资金追缴入库。3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资金48.43万元问题,已收回34万元,剩余资金14.43万元于年底前收回。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已拨付使用资金453万元,余额658.49万元待项目实施完毕及时拨付。
5.关于“财政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未及时收回结存的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全额收回并统筹安排。县财政局以拨作支,虚列支出的问题,已将预算资金全部拨付预算单位使用。县财政局未及时清理合并大额医疗账户的问题,已销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2个单位编制同一辆车运行经费预算的问题,2个单位已规范车辆运行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县城市管理局等9个部门(单位)的决算编制不实的问题,县财政局要求各单位严格据实编报决算。2个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2个部门已按要求编制2022年单位预算。2个部门预算编制基本信息错误的问题,县教委对涉及的3名财务人员进行约谈,涉及部门将加强预算审核,确保基础信息精准。10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进行规范。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2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通过支付或财政收回的方式整改2250.61万元,剩余部分正在加快使用。超预算列支公务费用60.57万元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预算列支公务费用。3个部门政府采购超预算的问题,县扶贫办等3个部门将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采购支出。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的问题,涉及部门已建立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3.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33.42万元的问题,县教育服务中心已对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进行了规范。发放3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低保金2.37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强化监管,已收回发放给财政供养人员的低保金0.74万元。职工重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工资的问题,已制定还款计划,将从年度考核奖中扣回。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退役军人优抚补助11.70万元的问题,已收回4.5万元,余额将每月从工资中扣回。保时洁有限公司套取劳务费用40.52万元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已收回。
4.关于“部分单位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重复报销差旅费0.87万元的问题,已收回。2个部门无公函、陪客人数超标准接待的问题,2个部门已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租车费用未压减10%以上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已严控公用支出。超标准发放带薪年休假补助0.93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财务报销单据签字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已按规定完善制度,规范审签流程。2个部门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涉及部门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处理方案上报县财政局。4个部门未及时将非税收入63.3万元上缴或收缴国库的问题,已上缴国库。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教委已补记固定资产,县水利局正在清理中。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规定执行。3个部门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的问题,已收取。
(三)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彭水自治县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的问题。未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具体办法的问题,县教委已制定管理办法。2所民办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的问题,县教委启动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分配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不合理等问题,县教委制定了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考核分配方案,对公用经费的分配范围、经费预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关于“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学前三年适龄儿童毛入园率城乡不均衡的问题,县教委进一步优化幼儿园规划方案及布局,鼓励学前幼儿就近入学。县镇幼儿园数量规模不足等问题,正在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现已有3所幼儿园开园招生。幼儿生源人数在10人及以下以及优质幼儿园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县教委要求各学校及幼儿园积极引导家长就近免试入园,改善乡镇幼儿园办学环境。城乡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及户外面积差距大的问题,县教委已督促17所幼儿园开展活动场地不达标整改。
(3)关于“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幼儿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规范的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修编了靛水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对新城张家坝片区规划进行了修改。2018-2020年53所幼儿园规划建设未能按期实施的问题,县教委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学前教育项目规划。
(4)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不及时”的问题。苗都大地幼儿园按程序已认定,金宏远巴蜀幼儿园待认定。
(5)关于“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拨付。部分幼儿园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县教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指导、监督及检查。民办幼儿园用自制票据收费不合规的问题,已规范。
(6)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教委要求幼儿园保教人员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合格后上岗。大部分幼儿园师资配备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问题,县教委通过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提高师资能力。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不高的问题,县教委规划举办多形式教师培训提升学前教师素质。未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计划的问题,县教委争取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学前教育公费男幼师。部分民办幼儿园人均使用面积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问题,县教委要求各幼儿园按招生计划,严控招生规模。
2.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审批事项应合并未合并及改革项目未按要求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的问题,已按文件要求推行和引导企业申办并联审批、竣工联合验收。46件行政审批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及时在系统领取新增事项,要求各审批部门务必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业务。34个行政审批未精简审批申报材料的问题,已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联系,同步更新“一张表单”。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问题,县人力社保局将加强部门联动,互通信息。
(2)关于“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质监站配备的监督员少于文件规定等问题,已增加1名监督人员充实质量监督岗位,并计划招聘专业人员充实质量监督队伍。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将4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纳入监督计划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已重新修订质量监督计划书。监督检查记录中无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等问题,已修订内部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制度,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并落实建设单位责任。涉及项目施工单位人员变更手续不规范等问题,2个建设业主单位已完善相关手续并对到岗情况开展督查。5个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无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严格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与重要节点验收,压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和隐蔽验收资料,建立在建项目监理月报制度并定期检查。1家企业检验批次和抽样办法不符合现行业标准等问题,定期检查并对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开展抽检。县质监站未对17家检测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等问题,加大对检测机构的检查力度,对从业资质进行核查并建立核查台账。
(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4个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从业人员与上报人员不一致等问题,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人员到岗履职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7个项目监督抽查记录资料等不完善的问题,建立了监督检查记录一项目一档案的制度。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问题,已督促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4个项目应收未收的问题,已收取21个项目53.29万元的保证金,剩余项目正在收取中;37个项目少收取的问题,已收取35个项目1320.38万元,剩余2个项目正在追收。9个项目提前退还643.84万元问题,县人力社保局已规范办理保证金退还工作。32个项目未退还保证金的问题,已退还27个公司325.64万元,剩余17个公司正在提交申请。
(5)关于“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不到位”的问题。1家公司暂定资质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问题,彭水鑫沃置业有限公司已被市住房城乡建委约谈。19个项目应监管未监管的问题,已监管18个项目,1个项目未动工未监管。6个项目监管时间滞后的问题,5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个项目正在整改中。3个开发项目首付款资金未达到监管规定比例的问题,已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定调整预售资金首付款的监管比例和金额。11个项目资本金缴存不足额的问题,9个项目已缴项目资本金1.57亿元,2个项目未动工未存入。4个项目预售资金首付款擅自使用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已按照规定加强监管。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使用监管资金申请资料不全的问题,已规范3家房地产企业,剩余1家正在整改中。
(6)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已向市级主管部门发函申请调整实施方案。5个乡镇部分项目存在套取专项资金17.82万元的问题,润溪乡、长生镇等5个乡镇套取的专项资金已收回。
(7)关于“行政执法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8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已加大建筑行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4个案件同类违法事项处理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已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7个案件从轻处罚无依据等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将严格执行相关办案法律规定和程序,提高执法质量。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未及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31.69万元的问题,县人力社保局已退还418万元,部分企业正在积极联系。未按规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应利息25.49万元的问题,已退还利息22.66万元,剩余利息已上缴财政。违规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应收未收逾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407.75万元及滞纳金的问题,已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本金1960.9万元,剩余配套费本金及滞纳金正在催收。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偿还工作进度较慢的问题,已将2807.67万元账款清偿完毕。
2.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未及时将直达资金1000万元细化分配到具体项目单位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委已分配至各村社并实现支付。7个单位的直达资金4884万元支出进度缓慢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都已实现支出。2个单位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防止主管部门将直达资金向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划转。4个单位未及时将相应的支付明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问题,已全部导入监控系统。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点疫情防控救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已全部拨付。
3.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结存4.47亿元使用缓慢的问题,已使用专项债券资金3.94亿元。
4.关于退捕政策落实及渔政执法建设方面的问题。退捕安置人员中42名退捕渔民社保断保的问题,已续保35人,待务工返乡后办理4人,不愿续保3人。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所需装备等还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正在完善程序配备渔政执法车辆、无人机等执法设备。
(五)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重大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2个项目已完工,仅摩围中学建设项目正在建设。“薄改资金”项目、12个抗疫国债建设项目未达到规划进度的问题,薄改项目已完工,12个抗疫国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3亿元(6个项目已完工)。县职教中心学生宿舍工程等4个项目开工迟缓等问题,涉及项目已完成投资1940万元。
2.关于“部分项目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197.96万元的问题,已收取。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353.28万元的问题,县中医院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3.关于“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庆褔冠投资有限公司对桑柘中心校扩建项目参建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已通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复查验收。新城消防站与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合同约定人员不符的问题,县城投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项目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1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53亿元的问题,已调整或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53亿元。3个项目多计待摊费用330.62万元的问题,已调账处理。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对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1个项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学校、施工单位共同踏勘现场划分了责任并完成整改。5个通畅公路项目缺少后续管护措施的问题,乡镇已落实专人进行管护。2个项目无施工图纸的问题,乡镇已规范并完善相关资料。1个项目未按照施工图施工的问题,已按原图纸安全墩的工程量扣除。2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问题,乡镇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3个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2个项目已竣工,1个项目正在协商解决。1个项目未编写施工方案等问题,乡镇已对项目实施、验收等过程进行规范。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已规范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2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结算的问题,项目正在办理结算。
3.关于“其他问题”。1个项目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的问题,乡镇已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管理。2个项目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乡镇已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工作。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乡镇已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报送财政评审的问题,业主已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并规范管理。1个项目总投资超估算总投资628.27万元的问题,县城投公司已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控项目支出。1个项目投资超概算6722.6万元未重新报批的问题,县教委将严格执行概算调整程序,加强概预算管理和控制。项目投资支出控制不严等问题,三义乡和大垭乡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并严格按审计结果进行支付。5个项目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业主单位已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变更。1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待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纳入项目成本管理。
(七)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个人借款16.85万元长期未归还的问题,已收回6万元,剩余款项正在催收。应交未交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问题,九黎集团正在整改中。会计核算错误的问题,已做调账处理。未经审签列支和无依据列支费用的问题,已调账并完善审签程序。应收未收房屋租金296.72万元的问题,已收取206.09万元,剩余租金正在催收。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9处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部分资产待抵押到期后报县政府处理,其余房屋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公开招租。5处资产长期被他人占用的问题,九黎集团正在清理资产,并对占用人员进行劝离。89处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正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产权,遗留问题报主管部门协调处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九黎集团拟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已完工投用项目资产未及时暂估入账的问题,部分工程处于提档升级中,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再入账。
3.关于“项目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部分完工项目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蚩尤九黎城旅游综合开发工程等4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其余正在办理中。部分建设项目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等问题,正在抓紧完善手续,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总体规划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县林业局牵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协调配合,避免耕地、林地图斑重叠;对占用旱地或水田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加快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与实际相符。
2.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1个项目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已按程序报批。6个乡(镇)存在个人或单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9处的问题,已处理处罚。3家企业越界采矿未按规定复垦复绿的问题,已完成复绿。违规出让保家工业园区、靛水新城内7宗土地的问题,已完成对涉及土地上房屋建筑屋拆除,场地平整。1宗出让土地闲置2年以上未使用的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待依法组织听证后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批后实施。28个项目无批文、超批文征地的问题,1个项目已取得批文,其余项目正在督促用地单位报批。部分项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问题,已供应土地。8宗临时用地到期未按规定复垦复绿的问题,1宗土地将于今年底实施完成复绿复垦,其余7宗办理延期手续。
3.关于“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个项目临时用地批少占多未查处的问题,1个项目正在办理征收手续,1个项目已复绿。未对移交乡镇的违法占地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跟踪的问题,已函告乡镇并建立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未对非法、越界开采矿山的14家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的问题,普子坝等8个采石场现已关闭,新田庹家采石场已完成生态修复。采矿许可证已到期16宗的问题,已办理延期8宗,注销8宗。违法占地案件尚有144宗未整改的问题,已函告乡镇或相关企业,督促用地单位完善手续或及时调规。
4.关于“土地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不规范”的问题。没收的矿产资源产品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回填处置。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9.59亿元的问题,已通过延期缴纳或追收的方式整改9.12亿元。应收未收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183.34万元的问题,已追收40.49万元。应收未收采矿权、探矿权出让收益559.53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征收545.53万元。
(九)关于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移送纪检监察、相关主管部门查处的6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双开”2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及原因
总体来看,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为:
部分问题需持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如预算、决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存在屡审屡犯的情况,财政部门逐年健全制度管理,但并未在源头上根治,需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完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制度,逐步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整改事项涉及多部门,需统筹协调推进。如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完工项目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一方面需要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全县财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年解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项目推进过程中,需征地拆迁、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配合,履行必要的程序,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
(三)部分问题由历史遗留造成较为复杂,需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往来款、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大部分由于历史遗留造成,体量较大,涉及的年限较长,需认真清理核查,稳步推进,逐步消化。
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责任部门认真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计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争取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对需多部门配合完成的整改事项,主管部门或整改牵头部门统筹推进全系统整改落实,加强协调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注重“屡审屡犯”的老问题,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根治“病因”。三是切实加强跟踪督查。审计机关将深入贯彻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的整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报告完毕。
附件:2020年审计整改报告问题整改清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