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田燕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石强主任,县政府县长、县委审计委员会清松副主任,多次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整改单位对标对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统筹调度、上下一体,推动审计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全力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明确整改要求,积极跟进督促检查整改进度,通过“八张问题清单”应用系统全面压实各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将整改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审计问题清单”考核评价指标。现将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各相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单位“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审计整改台账,分解任务、细化到人、压实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二)协同贯通、督促整改。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纪巡审”贯通协同措施,建立问题整改监督机制。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县纪委监委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三类监督系统集成、标本兼治、形成监督合力。
(三)举一反三、提质增效。以“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意识,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施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达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9月末,针对审计发现的108个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7个,正在整改的问题31个,整改完成率为71.30%。已上缴财政或财政统筹使用资金2302.76万元,通过调整账务、拨付资金及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55896.98万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专项债券资金41871.78万元未使用”的问题。已拨付使用专项债券资金9998.65万元,正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及时得到使用。
2. 关于“组织收入不规范”的问题。应收未收财政收入1239.75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392万元,通过抵扣工程款等方式整改847.75万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润泽自来水公司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问题,目前均已全额上缴财政。
3. 关于“预决算编制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印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县级预算及2024—2026年县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高的问题,县财政局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引》《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挂钩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库(参照)》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文件,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部分农业投资类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县财政局通过规范协议签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开展过程督导等方式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预备费安排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在以后年度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动用预备费。
4. 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上级专项资金未分配、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及时。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闲置、未及时支付的问题,目前已拨付资金1456.18万元,其余资金待项目建设完工后,统筹调度资金。
5.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和清算的49841.24万元资金以实拨方式支付和清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支付方式,确保应通过国库集中方式支付的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为建立资金支付预警机制,导致未及时发现部分单位将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开支的问题,县财政局规范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在系统中实施动态监控,采取系统预警、冻结支付等方式,规范单位资金使用。全县226个预算单位利用个人账户代缴“五险一金”的问题,目前已有68家单位完成整改,通过对公账户代缴“五险一金”,其余单位正有序推进整改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决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县卫生健康委已修订《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制度》,在以后年度纳入预算。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预算资金未细化到下级单位的问题,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已细化至下级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数字不真实的问题,已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县司法局未按实际情况,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的问题,县司法局根据县财政要求和单位实际,在以后年度规范、合理编制年初“三公”经费预算。
2. 关于“预算管理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函接待和违规同城接待的问题,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虚列支出1851.63万元的问题,已作调整账务处理,规范账务核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控执行不严,重复报销出差费用的问题,已清查退款。县卫生健康委“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的问题,已修订《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规定。
3.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司法局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已追加采购预算。县卫生健康委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较差的问题,已修订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4. 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委针对部分项目实施缓慢的问题,已建立专班,倒排工期,推进项目建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项目超投资概算未履行重新报批程序的问题,已修订制度,在以后年度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5. 关于“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委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盘点清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已单独开设工会账户。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已全部清退。
6.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对年初测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开展的绩效自评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及时开展自评,同时加强制度学习,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县卫生健康委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绩效标准体系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委已制定《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2020—2021年义务教育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彭水二中违规支付公用经费的问题,已清退违规超标资金。小学套取随班就读残疾人财政补助1.2万元的问题,已在2023年公用经费预算中扣减。
(2)关于“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彭水一中和彭水二中未将食堂(超市)账户结存的108.86万元资金上缴县教委专户的问题,已全额上缴财政。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桑柘镇鹿箐小学使用薄弱环节改善及能力提升中央资金300万元用于新建教师周转房(食堂)的问题,已将违规使用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用于能力提升项目。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已拨付至相关业主单位。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摩围中学等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已在收尾阶段。新田中学集中改厕等9个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的问题,已全部办理结(决)算。保家二小、靛水中学等2个项目长时间未开工的问题,保家二小已开工建设,靛水中学已由县发展改革委撤销立项,不再建设。
2. 重庆市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多次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69家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报销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75.10万元的问题,已全额退回。11家公立医疗机构违反物价规定收费,多次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全额退回。5家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多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全额退回。4家医疗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多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全额退回。6家医疗机构虚增诊疗项目多报销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全额退回。1家医疗机构违规收取患者医疗费用的问题,已全额退回。
(2)关于“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444名困难群众未获参保资助的问题,已拨付财政资金。363名低保和特困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县医保局与县民政局已进行信息共享,动员人员及时参保。县医保局违规向医疗机构支付不合规费用的问题,已全额退回。部分女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领取基本工资的问题,已全额退回。县医保局未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月结算款和年终清算款、未及时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加强管理,今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结算并纳入考核。
(3)关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43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或进度缓慢、5家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申报药品采购量的问题,已建立工作机制,按需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量和金额总体占比不高的问题,将持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覆盖范围,提高占比。42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耗材)、31家公立医疗机构拖欠药品耗材供应商货款的问题,已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不断扩大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范围并及时结清货款。县医保局未及时向医疗机构预付集采货款的问题,目前已严格按照集采合同约定将采购款预付给医疗机构。
(4)关于“部分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村卫生室存在串换药材、未严格执行基药零差率政策、未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未建立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未开展中医药服务的问题,已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培训学习,建立销存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
3. 世界银行贷款重庆市小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的问题。福冠公司未及时对靛水新城乌江滨江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组织通航和涉河专项验收的问题,已完成通航验收。
(2)关于“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福冠公司未及时支付项目款项的问题,待设计单位办理结算后及时支付。福冠公司未对部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清算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调解,权属清楚后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福冠公司超范围列支项目管理费,增加项目投资成本的问题,已调账处理。福冠公司未将部分物资及时登记为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登记入账。项目完工后福冠公司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正在办理决算。
(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6.83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福冠公司对施工现场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福冠公司未严格执行设计合同条款约定扣减勘测设计费的问题,已函告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扣减勘测设计费。福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扣回工程预付款的问题,已调账处理。
(4)关于“项目绩效不高”的问题。项目设备后期管理、运行不到位的问题,已纳入升级改造。福冠公司和县水利局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防汛系统运维培训的问题,正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投资控制不到位”的问题。第一示范幼儿园等5个项目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取错误、未按施工图施工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5000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或核减工程结算价款5000万元。S422线连湖至曾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多计待摊费用21.37万元的问题,已调账处理。
2. 关于“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未按规定招标、招投标文件不规范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对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S422线连湖至曾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补充协议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及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印发《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在今后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
3. 关于“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摩围山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一期景观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多付工程款498.18万元的问题,已清退并作调账处理。第一示范幼儿园等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等二类费用316.28万元、支付工程款532.44万元的问题,业主单位正在筹措资金支付费用。第一示范幼儿园等2个项目应交未交财政项目结余资金164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5万元的问题,业主单位正在筹措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并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规定,加强管理。
4. 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5个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均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1个项目未发挥工程效益的问题,业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出台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2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业主单位正在加强审查、严格把关,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养护管理。1个项目结算资料丢失、1个项目结算资料与现场不符的问题,业主单位正在加强项目审查,严格把关竣工图与实际现场施工的吻合性。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制度不健全,导致材料进出库、安装维修收费管理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已制定《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安装维修收费管理制度》。城区自来水损耗较大的问题,已争取专项资金,对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升级。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发包劳务的问题,已解除劳务合同。
2. 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应上缴未上缴财政979.21万元,目前已上缴财政839.9万元。县城投公司违规将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退还给职工的问题,已全额退回10.36万元。3个公司扩大范围发放高温补贴10.44万元的问题,已全额退回。国企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已调整账务。
3. 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拖欠工程款1061.94万元的问题,县城投公司正在筹措资金兑付。部分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县城投公司以解除原合同重新招标等方式完善程序。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县城投公司项目已开工建设并调整立项。
4. 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15个单位的部分资产存在闲置情况的问题,县教委已将12所闲置学校移交辖区人民政府、靛水街道闲置房屋待鉴定成危房后进行拆除、石柳乡将闲置农贸市场做盘活处理。5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5. 关于“国有资产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鹿角镇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及水电费9.36万元的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协商解决。桑柘镇部分资产被村民占用的问题,已完成资产清理。石柳乡出租给民营企业的资产因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已清理固定资产并登记入账,明确权属,加强监管。
6. 关于“国有资产采购程序不完善”的问题。桑柘镇和鹿角镇在购买固定资产时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制定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
7.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桑柘镇在坡度15度以下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林的问题,已对坡耕地15度及以下的退耕还林项目完成清理。桑柘镇绿色矿山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将华盛丰、合创矿业纳入2024年绿色矿山建设。桑柘镇、靛水街道、梅子垭镇复绿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靛水街道、梅子垭镇已完成复绿,桑柘镇已将原桑柘煤矿纳入2025年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计划。
8. 关于“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待加强”的问题。土地资源监管不力,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桑柘镇正在开展“三区三线”核实补划工作。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未批先占林地、少批多占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桑柘镇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临时取料点已进行复绿,鹿角镇、石柳乡正督促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河道管护不力,个别企业侵占河道筑坝取水,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不力的问题,桑柘镇已对废料堆码场侵占河道部分进行清理,石柳乡已建立健全河长巡河制度,压实责任,按时巡河。矿产资源管护不力,非法采石的问题,桑柘镇、石柳乡已停止开采,拆除机器设备,完成生态修复。
9. 关于“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未完成”的问题。桑柘镇针对农膜回收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农膜回收方案,建立农膜回收点。
10. 关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桑柘镇二级饮用水源地存在污染风险的问题,已修建土筑围墙,将废渣集中堆积,防止弃渣直排。桑柘镇非煤矿山生产手续不完善的问题,5家已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其余正在督促办理手续之中。桑柘镇以往年度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养猪场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弃渣点已复绿、采石场机器设备已拆除,并完成复绿。
11.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污水管网及设施设备不完善,导致污水直排的问题,桑柘镇已修复损坏设备,梅子垭镇正对接主管部门增加污水管网。桑柘镇部分居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治理的问题,已对河道中留存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通过本次整改情况报告也反映出如下问题:
(一)重视不够,屡审屡犯。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没能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堵塞漏洞、提高管理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如: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不细化、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违规采购、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几乎每年审计都能发现。
(二)避重就轻,流于形式。部分被审计单位整改仅停留在审计发现问题表面,对问题产生原因挖掘深度不够,源头治理力度不够,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预算编制执行方面、项目建设程序方面多采取制定或修订制度、重申有关规定并承诺今后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表态性”整改,但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重就轻、使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三)协同不力、整改缓慢。在未完成整改问题中,部分整改需多方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项目推进缓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等问题,除被审计单位以外,还涉及到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等多部门贯通协作,导致整改进度缓慢、短期内整改到位确有难度。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县政府将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一是细化整改。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二是压实责任。借助“八张问题清单”应用系统,将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系统闭环管理,落实具体整改单位及人员,纳入审计问题清单考核。三是加强监管。依托“纪巡审”协同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提升监督合力,进一步健全各领域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着力提高整改效能。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