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2. 负责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 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收支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 负责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 负责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
6. 负责对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开展重大项目稽查。
7.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离任审计。
8. 负责对县级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按法定权限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0.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 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属重庆市审计局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本级)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中心。内设办公室(秘书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投资审计科、法规审理科、整改督查和内审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73.33万元,支出总计1,373.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8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支付投资审计中介审计费。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8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42万元,占68.72%;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67.58万元,占31.2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8.33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5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支付投资审计中介审计费。其中:基本支出731.34万元,占61.20%;项目支出463.64万元,占38.8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万元,下降10.07%,主要原因是支付投资审计中介审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7.4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5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5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5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52万元,占74.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4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名。
(2)教育支出0.56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45万元,占1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1万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4)卫生健康支出29.06万元,占3.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减少1人。
(5)住房保障支出28.82万元,占3.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3万元,下降39.26%,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退还以前多缴部分,本年度使用职工退还抵扣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应承担部分,故年初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参公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4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5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租赁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6.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49.53%,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的正常运转。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无偿调拨公务车1辆,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局无偿调拨公务车1辆,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车日常运行,主要包括:燃油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修理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6.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降低审计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49.5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审计同行来彭交流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以视频会议为主,未举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5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租赁费增加和新招录参公人员3名,相应增加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两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4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