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彭水自治县统计局
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彭水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2]
全县常住人口[3]共53.0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4.51万人相比,减少1.45万人,减少2.7%。
人口区域分布:3个街道常住人口为22.23万人,占41.9%;18个镇常住人口为21.76万人,占41.0%;18个乡常住人口为9.07万人,占17.1%。
从人口占比较大的前5个乡镇街道看:汉葭街道12.35万人,较2010年增加58.7%[4],占全县常住人口的23.3%;绍庆街道7.14万人,较2010年增加58.7%[4],占13.5%;靛水街道2.74万人,较2010年增加49.9%,占5.2%;保家镇4.20万人,较2010年增加5.7%,占7.9%;郁山镇2.27万人,较2010年减少26.8%,占4.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8.0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0.90万人;集体户0.40万户,集体户人口为2.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的3.05人减少0.23人。
三、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27.64万人,占52.1%;女性人口为25.42万人,占47.9%。总人口性别比为108.72,比2010年增加1.22,男性人口比例有所增加。
四、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0.90万人,占20.5%;15—59岁人口为31.39万人,占5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77万人,占2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5万人,占16.7%。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7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65人上升为729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7.50年提高至8.79年。
六、城乡人口
居住在城镇[7]的人口为25.60万人,占48.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46万人,占51.7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8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3.3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3.04个百分点。
七、民族人口
汉族人口为23.90万人,占45.0%;苗族人口为23.42万人,占44.1%;土家族人口为5.39万人,占10.2%;其余少数民族人口为0.35万人,占0.7%。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苗族人口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土家族人口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其余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地区 |
常住人口(万人) |
占全县人口比重(%) |
彭水县 |
53.06 |
100.0 |
汉葭街道 |
12.35 |
23.3 |
绍庆街道 |
7.14 |
13.5 |
靛水街道 |
2.74 |
5.2 |
保家镇 |
4.20 |
7.9 |
郁山镇 |
2.27 |
4.3 |
高谷镇 |
1.21 |
2.3 |
桑柘镇 |
1.90 |
3.6 |
鹿角镇 |
0.75 |
1.4 |
黄家镇 |
0.77 |
1.5 |
普子镇 |
1.58 |
3.0 |
龙射镇 |
1.26 |
2.4 |
连湖镇 |
1.37 |
2.6 |
万足镇 |
0.27 |
0.5 |
平安镇 |
0.74 |
1.4 |
长生镇 |
0.46 |
0.9 |
新田镇 |
1.49 |
2.8 |
鞍子镇 |
0.81 |
1.5 |
太原镇 |
0.63 |
1.2 |
龙溪镇 |
0.79 |
1.5 |
梅子垭镇 |
0.75 |
1.4 |
大同镇 |
0.51 |
1.0 |
岩东乡 |
0.33 |
0.6 |
鹿鸣乡 |
1.12 |
2.1 |
棣棠乡 |
0.68 |
1.3 |
三义乡 |
0.39 |
0.7 |
联合乡 |
0.61 |
1.2 |
石柳乡 |
0.56 |
1.1 |
走马乡 |
0.93 |
1.8 |
芦塘乡 |
0.42 |
0.8 |
乔梓乡 |
0.64 |
1.2 |
诸佛乡 |
0.71 |
1.3 |
桐楼乡 |
0.30 |
0.6 |
善感乡 |
0.37 |
0.7 |
双龙乡 |
0.25 |
0.5 |
石盘乡 |
0.15 |
0.3 |
大垭乡 |
0.25 |
0.5 |
润溪乡 |
0.62 |
1.2 |
朗溪乡 |
0.36 |
0.7 |
龙塘乡 |
0.39 |
0.7 |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9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9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由于汉葭街道、绍庆街道于2011年成立,无法得到2010年详细数据,所以统一按行政区划调整前的人口总数推算增长速度。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