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有关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管理和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依法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县级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周期普查或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7)制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管理、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10)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11)负责全县城乡属性代码编制、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审核、上报工作。(12)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含4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服务商贸科。核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02.02万元,支出总计502.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0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0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0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其中:基本支出233.32万元,占46.48%;项目支出268.70万元,占53.5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2.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13万元,增长73.18%。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和死亡抚恤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64万元,下降43.82%。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13万元,增长73.18%。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和死亡抚恤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79万元,占88.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86万元,增长91.74%,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和死亡抚恤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23万元,占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02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支付更正资金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12.98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26万元,下降64.81%,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0万元,下降70.27%,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4万元,下降49.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支出压减资金收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务车私用,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县调研与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乡镇统计人员所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7万元,下降72.3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27.00批次27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65.11%,主要原因是严格会议管理,减少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45.22%,主要原因是严格培训管理,减少培训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30万元,下降70.27%,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和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滢 023-7844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