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管发〔2022〕3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安全
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迎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专项行动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市城市管理局、县安委办的工作要求,现将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城市管理点多线长面广,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抗旱关键期,水旱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机关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科室(以下简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本行业领域企业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化、再调度、再部署,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
前期,制定印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彭城管发〔2022〕22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自查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在本科室、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自加压力、精准发力,因地制宜制定管用措施,切实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要对标市城市管理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分工,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将工作方案中“按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清单”、“确定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和督促整改”等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重点任务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地见效。
三、全面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彭水安委〔2022〕16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彭水安委办〔2022〕37号)的部署要求(详见附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推动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取得明显成效。“百日大整治”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及确定的43项重点任务,以领导干部履职、部门监管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对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详见彭水安委办〔2022〕37号文件附件)和百日大整治“三查三治”核查核改重点任务清单(详见彭水安委〔2022〕16号文件附件),集中力量深化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要突出8月中旬、9月中旬、10月上旬等3个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全面自查、分级检查等工作,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得到有效整治或者解决。建立“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清单,进一步精准查找、明晰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两重大一突出”和监管盲区,切实提升行业安全防范能力。
四、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杜绝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现象;要督促指导企业分类制定“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确保管理职责范围内企业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两单两卡”运用;要督促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作“风险明白卡”并抓好落实,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要纳入从业人员统一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城市管理行业的宣传形式,积极拓宽举报渠道,引导群众、职工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彭城管发〔2022〕7号)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规范性、实效性;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纪实台账,及时记录、定期汇总分管局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要按时反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月度统计报表和分管局领导安全生产履职台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坚持集中力量、聚焦问题,走出机关、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在“百日大整治”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执法“清零”和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执法处罚强度“三个提升”。
突出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监管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企业安全制度、日常管理、现场作业、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要切实规范落实检查井、调节池、化粪池等封闭或者半封闭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流程,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作业时要依法依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要持续强化环卫车辆安全管理,提升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频率,严禁车辆闯红灯、超速、逆行、违规搭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供水企业加氯间监控,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问题清单,特别是针对当前极端天气多发情况,提前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户外广告设施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要持续筑牢高温汛期期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等领域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及时开展趋势分析研判,做到预案到位、物资到位、队伍到位。全方位落细落实汛前汛中汛后、雨前雨中雨后巡查排查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极端天气下落实好停工、停业、停游等“熔断”措施。
附件: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彭水安委〔2022〕16号)
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彭水安委办〔2022〕3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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