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监督管理。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参与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
(9)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0)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1)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推广行业先进方法和技术,开展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3)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加强的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机构设置
内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科)、市政公用设施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农村环卫科)、行政审批科。下属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0年度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单独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632.21万元,支出总计12632.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4.28万元、 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 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新建河堡民中天桥和鱼塘合江广场2座移动公厕费用等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3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4.2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 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新建河堡民中天桥和鱼塘合江广场2座移动公厕费用等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2.2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63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4.2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 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新建河堡民中天桥和鱼塘合江广场2座移动公厕费用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3836.67万元,占30%;项目支出8795.53万元,占7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32.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84.2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 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新建河堡民中天桥和鱼塘合江广场2座移动公厕费用等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1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5.6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5.7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公益性岗位、路灯及楼宇景观灯饰维护费、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等。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5.6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补助资金、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5.7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公益性岗位、路灯及楼宇景观灯饰维护费、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6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保险费增加、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480.02万元,占1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6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运行服务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9235.06万元,占73.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0.7万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是城区餐厨垃圾收运进行服务外包费用、市政设施维护资金等增加。
(5)农林水支出659.4万元,占5.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4万元,增长449.5%,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公益性岗位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58.17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占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彭水县城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和彭水新城供水管网工程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4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保险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65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03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城市环卫劳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0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9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设施维护资金、县城区16座桥梁支座专项检测费用、新增沙沱等8个社区背街小巷路灯更换(安装)费、摩围山隧道路灯更换及维修经费、楼宇景观灯饰维护费、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等减少。本年支出250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9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设施维护资金、县城区16座桥梁支座专项检测费用、新增沙沱等8个社区背街小巷路灯更换(安装)费、摩围山隧道路灯更换及维修经费、楼宇景观灯饰维护费、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提升方案等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9.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24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新增编制车辆4台(其中:垃圾运输车辆3台、执法车辆1台)。相应的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初预算增加24万元,;接待费用未增加,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9.8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市政监察执法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新增编制车辆4台(其中:垃圾运输车辆3台、执法车辆1台)。
公务接待费2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9辆;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123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8.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0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新城管委会划转19人和规资局划转14人;城市环卫劳务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现场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9辆,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城市管理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7061.5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5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目都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任务,并按要求实现了支出,总体来说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市政园林设施维护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强胜17783301353 | ||
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城市环境管理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90.23 |
总量 |
590.23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90.23 |
其中:财政资金 |
590.23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设施完好率96%以上 |
确保设施完好率96%以上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产出数量 |
累计修复车行道9000平方米、修复人行地砖8300平方米、修复路沿石460米、整改市政破损井盖760个,补植绿化1300平方米, |
累计修复车行道9000平方米、修复人行地砖8300平方米、修复路沿石460米、整改市政破损井盖760个,补植绿化1300平方米, |
100% |
||
产出质量 |
确保设施完好率96%以上 |
确保设施完好率96%以上 |
100% |
||
产出进度 |
常年 |
常年 |
100% |
||
社会效益 |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关于2020年市政园林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市政园林基础设施维护到位590.23万元,全部为县财政资金。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市政园林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追加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12月资金指标下达到位,当月按照支付管理规定支付项目费用590.2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累计修复车行道9000平方米、修复人行地砖8300平方米、修复路沿石460米、整改市政破损井盖760个,补植绿化1300平方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确保设施完好率96%以上。到年底完成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通过对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群众满意。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服务质量。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绩效评定指标对项目量化评价,自评为满意。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满意,项目与批复下达相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暂未出结果。财政局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