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全县建成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
(三)负责城市排水、节水、供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水域垃圾、城市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拟订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参与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八)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以及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研究,推广行业先进方法和技术,开展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十二)负责乡镇、街道集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安全科)
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工作;编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本行业组织人事、财务、宣传、信访稳定、党建、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值班、绩效目标管理、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
(二)市政公用设施科
拟订市政行业专业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灯饰、排水、节水、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负责市政设施检测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市上关于市政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市政管理行业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成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节水、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三)园林绿化科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园林植物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的职责;承担综合性公园、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工作;参与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承担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四)市容环卫科(农村环卫科)
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水域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区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镇市容环卫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城市道路占用、道路挖掘、城市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核准事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征收城市管理行政性收费;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拟定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认定、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工作;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本行业的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露天烧烤污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行政处罚的监管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未单独预算和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定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844.12万元,支出总计1884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4.01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市政管理运行维护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8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754.01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市政管理运行维护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44.1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4.01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市政管理运行维护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3339.85万元,占17.72%;项目支出15504.28万元,占82.2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4.01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市政管理运行维护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1.18万元,增长158.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4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5370万元、《彭水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经费8.2万元、购买城区果皮箱经费13.8万元、城区路灯、灯泡及变压器维护资金17万元、旧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详细规划经费19.3万元、购买垃圾填埋场HDPE膜资金25.9万元、安装城区跨江大桥视频监控设备经费45.7万元、2017年市政维修资金273.16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项目资金284.46万元、裸土裸岩治理经费20万元、迎春灯饰工程经费200万元、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398万元、路灯及灯饰电费600万元、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21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83万元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4.01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市政管理运行维护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1.18万元,增长158.39%。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4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5370万元、《彭水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经费8.2万元、购买城区果皮箱经费13.8万元、城区路灯、灯泡及变压器维护资金17万元、旧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详细规划经费19.3万元、购买垃圾填埋场HDPE膜资金25.9万元、安装城区跨江大桥视频监控设备经费45.7万元、2017年市政维修资金273.16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项目资金284.46万元、裸土裸岩治理经费20万元、迎春灯饰工程经费200万元、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230万元、路灯及灯饰电费600万元、2017年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21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83万元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6万元,占0.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6万元,占0.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节能环保支出6756万元,占35.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8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增债券资金(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增加4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1100.87万元,占5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5.86万元,增长186.47%,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资金(一节一赛支出、2011年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河堤景观工程款、快速通道人行到工程款等)增加5370万元、《彭水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经费8.2万元、购买城区果皮箱经费13.8万元、城区路灯、灯泡及变压器维护资金17万元、旧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详细规划经费19.3万元、购买垃圾填埋场HDPE膜资金25.9万元、安装城区跨江大桥视频监控设备经费45.7万元、2017年市政维修资金273.16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项目资金284.46万元、裸土裸岩治理经费20万元、迎春灯饰工程经费200万元、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230万元、路灯及灯饰电费600万元等。
(5)农林水支出820万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58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垃圾处置经费7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3.83万元,占0.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2.85万元,下降39.11%,主要原因是减少临聘人员增加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8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93万元,增长5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城市环卫劳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6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35万元,增长202.31%,主要原因是《彭水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经费8.2万元、购买城区果皮箱经费13.8万元、城区路灯、灯泡及变压器维护资金17万元、旧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详细规划经费19.3万元、购买垃圾填埋场HDPE膜资金25.9万元、安装城区跨江大桥视频监控设备经费45.7万元、2017年市政维修资金273.16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项目资金284.46万元、裸土裸岩治理经费20万元、迎春灯饰工程经费200万元、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230万元、路灯及灯饰电费600万元等。本年支出26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35万元,增长202.31%,主要原因是《彭水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经费8.2万元、购买城区果皮箱经费13.8万元、城区路灯、灯泡及变压器维护资金17万元、旧城区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详细规划经费19.3万元、购买垃圾填埋场HDPE膜资金25.9万元、安装城区跨江大桥视频监控设备经费45.7万元、2017年市政维修资金273.16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项目资金284.46万元、裸土裸岩治理经费20万元、迎春灯饰工程经费200万元、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230万元、路灯及灯饰电费600万元等。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0.0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9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9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市政监察执法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1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5辆;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236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5.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9.83万元、印刷费15.99万元、水电费19.99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36.75万元、会议培训费7.86万元、公务接待费22.39万元、环卫和执法人员劳务费1838.58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92万元、其他交通费10.2万元、其他费用支出16.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93万元,增长5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城市环卫劳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市政监察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垃圾箱体及垃圾桶、园林绿化维护、城区5座桥梁安全检测评估、道路路灯维修材料、鲜花摆放、迎春灯饰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64.06万元。对XX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64.06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城区市政工程维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18年城区市政工程维修资金,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全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3.16万元,执行数为27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修复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维修井盖、维护人行护栏、新增水篦子、疏通雨污管道、补植补栽苗木等。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2.环卫工人春节慰问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9万元,执行数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资金发放工作,对全体一线环卫工人,按照每人1000元慰问标准。
3.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根据《彭水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合同》,已拨付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县环保局主管的农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服务费;二是污水处理服务经费是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提高了乡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质量,降低了对所在流域水环境的危害,极大改善了乡镇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属地乡镇经济的发展。
4. 园林绿化管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执行数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我县通过公开招投标对城区18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市场化管护。制定了《彭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网格表》,按照年初制定的管护计划,每年修剪乔木2次、防治病虫害4次、除草6次、撒施有机肥4次,预计每年撒施有机肥将达到100吨,同时进一步加强管护单位考核,制定了《彭水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彭水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评分标准》,按月对绿化管护进行考核,将考核得分与管护资金划拨挂钩,确保苗木长势良好。随着园林绿化管理的不断加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日益突出,苗木长势良好,为广大市民朋友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5.新城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垃圾进行了有效处理垃,实现了城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转运。我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乡镇垃圾中转站32座,已运行垃圾中转站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体系,“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级处理”模式已实现常态化运行,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针对较偏远乡镇严格按照“因地制宜、环保节约”的方式进行就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6. 楼宇景观灯饰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确保城市功能照明设施良好运行,一年来,我局加强楼宇灯饰维修管理,共计受理路灯故障个情况反映400余次,累计完成抢、维修350班次,维修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灯2200余盏次,更换各类光源电器1200余件套,背街小巷路灯551盏,更换中华灯光源900余盏,更换灯头154个,更换配电箱18个,更换接触器44个,更换时控钟29个,恢复路灯管线22处、处理地埋电缆故障点94处,更换电缆600余米,更换电线3400余米,处理白天亮灯事故1 8次,恢复被大小车辆撞、挂断的路灯杆23起,维修路灯变压器两台,维护楼宇灯饰49栋、使路灯设施完好率98%、亮灯率均达99%、灯饰亮化率97%以上,确保路灯及灯饰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单位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验收-支付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局财务工作规范管理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在财务入账、管理、发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一是城市运行资金不足。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增长,城市管理范围不断扩展,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城市的运行,根据重庆市其他区县财政支出城市建设资金总额对比情况显示,同等周边区县中,我县财政支持城市管理资金额度最低,且有逐年下降趋势,导致城市市政管理系统运行资金不足,限制了城市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不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二是账务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城市管理涉及城市运行系统的方方面面,具有项目众多、资金庞杂、手续繁琐等特点,处理难度较大,极易出现错账、漏账、呆账等账目问题,给规范账务管理带来巨大挑战,2016年审计情况中,审计发现财政工作中存在操作不规范、数据金额录入有误、入账记录不精确等财务工作不当等问题,给财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财务学习热情不足。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新知识、新政策、新形势的掌握度、专研度不够,未能及时将新时代下的财务工作大政方针运用到实际指导和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用旧的工作方式方法面对和解决新时代的新问题。
(四)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3万元,执行数为1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8年有效治理237个行政村,有效治理覆盖人口33.03万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约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覆盖人口比例约为100%。有效治理陈旧垃圾堆放点、清除陈旧垃圾;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老百姓的迫切愿望,也是提高人居居住环境的重要体现,2018年以来,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乡镇(村)主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居民聚居点、河道沟渠陈旧性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村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改善,得到了老百姓一致好评,市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次级河流清漂作业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清漂作业实行责任包干制。2018年,乌江水域和次级河流日常清漂和监管工作由船舶公司承包负责,通过采取多措并举,县乡联动模式,共出动船只1500多艘次,清漂人员4000多人次,共打捞水域漂浮垃圾4400多吨,清理岸边垃圾3300多吨,保证了乌江流域彭水段水域江清岸洁。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本辖区水域漂浮物和库岸垃圾清理工作责任。辖区乌江干流漂浮物、主要次级河流漂浮物、万足库区消落区垃圾清理由船舶公司负责;万足库区电站闸门150米以内水域漂浮物属大唐公司管理具体负责。三是保护水域生态推动生态县城建设。彭水县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认真开展水域清漂工作,也是为旅游业提供保障,也更好的展现彭水的“青山绿水、碧水蓝天”。水域环境保持干净,给居民提供了一个舒适、悠闲、悦心的生活环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46626。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财政拨款收入 |
18844.12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上级补助收入 |
外交支出 |
||
事业收入 |
国防支出 |
||
经营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教育支出 |
||
其他收入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66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76 | ||
节能环保支出 |
6756 |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00.87 | ||
农林水支出 |
820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33.83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其他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8844.12 |
本年支出合计 |
18844.1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总计 |
18844.12 |
总计 |
18844.1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18844.12 |
18844.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66 |
99.6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9.66 |
99.66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18 |
6.1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54 |
14.5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6.39 |
56.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55 |
22.55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76 |
33.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76 |
33.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91 |
5.9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6.57 |
26.5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8 |
1.2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756.00 |
6756.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4153.00 |
4153.00 |
|||||||
2110302 |
水体 |
70.00 |
70.00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83.00 |
83.0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00.87 |
11100.87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955.29 |
955.29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20.20 |
220.20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679.61 |
679.61 |
|||||||
21201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55.48 |
55.48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7548.40 |
7548.4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7548.40 |
7548.4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24.98 |
1224.98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180.48 |
1180.48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50 |
44.50 |
|||||||
2121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099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50.00 |
1050.00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800.00 |
800.00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30.00 |
230.00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0.00 |
2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20.00 |
820.00 |
|||||||
21305 |
扶贫 |
700.00 |
700.0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00.00 |
700.00 |
|||||||
21367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136799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83 |
33.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8844.12 |
3339.85 |
15504.2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66 |
99.6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9.66 |
99.66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18 |
6.1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54 |
14.5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6.39 |
56.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55 |
22.55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76 |
33.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76 |
33.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91 |
5.9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6.57 |
26.5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8 |
1.2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756.00 |
6756.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4153.00 |
4153.00 |
||||||
2110302 |
水体 |
70.00 |
70.00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83.00 |
83.0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00.87 |
3172.59 |
7928.28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955.29 |
955.29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20.20 |
220.20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679.61 |
679.61 |
||||||
21201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55.48 |
55.48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7548.40 |
2178.40 |
537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7548.40 |
2178.40 |
5370.0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24.98 |
1224.98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180.48 |
1180.48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50 |
44.50 |
||||||
2121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099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50.00 |
1050.00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800.00 |
800.00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30.00 |
230.00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0.00 |
2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20.00 |
820.00 |
||||||
21305 |
扶贫 |
700.00 |
700.0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00.00 |
700.00 |
||||||
21367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136799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83 |
33.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6165.8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678.28 |
外交支出 |
|||
国防支出 |
|||||
公共安全支出 |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66 |
99.66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76 |
33.76 |
|||
节能环保支出 |
6756.00 |
6756.00 |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00.87 |
8542.59 |
2558.28 | ||
农林水支出 |
820.00 |
700.00 |
120.00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33.83 |
33.83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其他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8844.12 |
本年支出合计 |
18844.12 |
16165.85 |
2678.28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总计 |
18844.12 |
总计 |
18844.12 |
16165.85 |
2678.2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18844.12 |
3339.85 |
15504.2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66 |
99.6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9.66 |
99.66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18 |
6.1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54 |
14.5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6.39 |
56.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55 |
22.55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76 |
33.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76 |
33.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91 |
5.9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6.57 |
26.5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8 |
1.2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756.00 |
6756.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4153.00 |
4153.00 | |||
2110302 |
水体 |
70.00 |
70.00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83.00 |
83.0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2603.00 |
2603.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00.87 |
3172.59 |
7928.28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955.29 |
955.29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20.20 |
220.20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679.61 |
679.61 |
|||
21201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55.48 |
55.48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7548.40 |
2178.40 |
537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7548.40 |
2178.40 |
5370.0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38.90 |
38.9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24.98 |
1224.98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180.48 |
1180.48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50 |
44.50 | |||
2121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099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283.30 |
283.3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50.00 |
1050.00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800.00 |
800.00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30.00 |
230.00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0.00 |
2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20.00 |
820.00 | |||
21305 |
扶贫 |
700.00 |
700.0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00.00 |
700.00 | |||
21367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136799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83 |
33.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83 |
33.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93.8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385.79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46.41 |
30201 |
办公费 |
29.83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4.75 |
30202 |
印刷费 |
15.99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3 |
奖金 |
5.37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72.12 |
30204 |
手续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57.84 |
30205 |
水费 |
7.35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1.76 |
30206 |
电费 |
12.64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6.39 |
30207 |
邮电费 |
18.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2.55 |
30208 |
取暖费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2.8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00 |
30211 |
差旅费 |
36.75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4 |
租赁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15 |
会议费 |
5.00 |
31020 |
产权参股 |
||
30305 |
生活补助 |
60.17 |
30216 |
培训费 |
2.86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2.39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0403 |
财政贴息 |
|||
30310 |
生产补贴 |
30226 |
劳务费 |
1838.58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3.83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312 |
提租补贴 |
30228 |
工会经费 |
2.32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229 |
福利费 |
1.38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314 |
采暖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65.92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0.2 |
39906 |
赠与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58 |
||||||
人员经费合计 |
954.06 |
公用经费合计 |
2385.7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2678.28 |
2678.28 |
2678.28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558.28 |
2558.28 |
2558.28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24.98 |
1224.98 |
1224.98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180.48 |
1180.48 |
1180.48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50 |
44.50 |
44.50 |
|||||
2121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83.30 |
283.30 |
283.30 |
|||||
2121099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283.30 |
283.30 |
283.3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50.00 |
1050.00 |
1050.00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800.00 |
800.00 |
800.00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30.00 |
230.00 |
230.00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0.00 |
20.00 |
2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20.00 |
120.00 |
120.00 |
|||||
21367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120.00 |
|||||
2136799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120.00 |
120.00 |
12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部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2 |
栏 次 |
3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2385.79 |
(一)支出合计 |
389.47 |
388.30 |
(一)行政单位 |
2385.79 |
1.因公出国(境)费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66.00 |
365.92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66.00 |
365.92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75.00 |
3.公务接待费 |
23.47 |
22.39 |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
|
(1)国内接待费 |
23.47 |
22.39 |
2.一般公务用车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
|||
(2)国(境)外接待费 |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 |
5.其他用车 |
75.00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75.00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183.00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2,360.00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
备注: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