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16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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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监督管理。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参与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

(9)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0)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1)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推广行业先进方法和技术,开展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3)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加强的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机构设置

内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科)、市政公用设施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农村环卫科)、行政审批科。下属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2年度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单独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350.35万元,支出总计27,350.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41.32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场土工膜、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5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41.32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场土工膜、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50.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350.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041.32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场土工膜、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91.42万元,占15%;项目支出23,258.93万元,占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350.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35.68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场土工膜、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85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6.00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城市供水水厂监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等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85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6.00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城市供水水厂监测、采购4G执法记录仪、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8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62.9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节能环保支出3,755.29万元,占2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0%。

(4)城乡社区支出8,015.86万元,占6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2.20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合同制职工相关经费、彭水县郁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城市供水水厂监测、采购4G执法记录仪等增加。

(5)农林水支出1,084.90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等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09.81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增资、保险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69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15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5.84万元,增长285.1%,主要原因是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垃圾处理场土工膜、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城市管理建设相关项目、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等增加。本年支出14,15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5.84万元,增长285.1%,主要原因是彭水临时二次中转站、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调节池实施加盖处理、垃圾处理场土工膜、彭水县化粪池危险源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城市管理建设相关项目、2020年彭水10座城区桥梁病害整治项目、新城党校和五湖体育运动公园环境整治、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等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9.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未购买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市政监察执法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车辆(洒水车、垃圾车、清扫车等)和市政监察执法车辆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所以维修费和保险费逐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19.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8辆;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1,6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执法培训、转岗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7.9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相关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复检工程项目、垃圾处理场土工膜、城市供水水厂监测、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转运费及处置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22089.3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目都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任务,并按要求实现了支出,总体来说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