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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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卫设施、绿化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信息处理工作。

2.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城市主次干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运、道路冲洗和设施清洗工作。

(2)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城区化粪池和“牛皮癣”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灯饰、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

(5)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行道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7)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园林基础设施、古树名木的巡查保护、维护管理和协助街道社区绿化排危。

(9)承担重大活动期间城区的花卉布置等工作。

(10)科学地配置公园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

(11)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对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12)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巡查、信息采集、立案派单、办理督查等工作。

(13)负责受理“12319”城管热线、市民来电和网络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城市管理问题(城市部件、事件信息)进行立案并向相关单位派遣任务。

(14)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

(15)负责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统计、分析。

(16)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集处理城市管理信息,编辑发布城管动态。

(1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

负责日常政务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负责组织人事、财务、法制、宣传、信访稳定、党建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

2.环卫科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城市主次干道的日常清扫保洁、道路冲洗和设施清洗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化粪池和“牛皮癣”的日常管理工作。

3.照明科

承担城市路灯、夜景灯饰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路灯灯饰的安全管理工作。

4.绿化科

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行道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基础设施的巡查保护、维护管理和协助街道社区绿化排危;承担重大活动期间城区的花卉布置等工作;科学地配置公园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5.智慧城管科

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巡查、信息采集、立案派单、办理督查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统计、分析;负责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集处理城市管理信息,编辑发布城管动态;负责受理“12319”城管热线、市民来电和网络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城市管理问题(城市部件、事件信息)进行立案并向相关单位派遣任务;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对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行信息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85.01万元,支出总计685.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8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8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685.0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5.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4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4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61万元,占9.5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16.58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城乡社区支出587.49万元,占85.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5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5.33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万元,下降38.4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住房公积金部分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37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9.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72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9.2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3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环境卫生作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0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公务接待费3.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20.4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分检查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1.00辆;国内公务接待37.00批次35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单独核算,2023年已实现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