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28L/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2-20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标题
  • 彭水县住建收购评采(2025)001号房屋收购项目评估机构采购需求信息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县住建收购评2025001屋收购项目评估机构采购需求信息公示

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号:彭水县住建收购评采(2025001

项目名称

彭水自治县高铁片区景城3号路房屋收购项目

征收部门

彭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征收实施单位

彭水(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拟征收范围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不再公布房屋收购范围,评估机构不得私下打听房屋收购范围。

拟征收建筑面积(㎡)

住宅

非住宅

合计

2600

400

3000

征收户数(户)

4


4

受理单位

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单位地址

彭水县新城公安大楼2号楼207

征收补偿科

受理单位联系人

张清云

联系电话

023-78426299

公示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提交书面报名申请、相关资质文件

备注:1.请有意参选评估机构,在公示有效期间报名;

2.评估收费标准:被收购房屋评估价值的2.5%;

3.具体户数及面积以实际征收数据为准;

4.报名时提交的单位介绍,请使用单页宣传材料,请勿使用多页的宣传文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