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住建收购评采(2025)001号房屋收购项目评估机构采购需求信息公示
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号:彭水县住建收购评采(2025)001号
项目名称 |
彭水自治县高铁片区景城3号路房屋收购项目 |
征收部门 |
彭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征收实施单位 |
彭水(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
拟征收范围 |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不再公布房屋收购范围,评估机构不得私下打听房屋收购范围。 | ||
拟征收建筑面积(㎡) |
住宅 |
非住宅 |
合计 |
约2600 |
约400 |
约3000 | |
征收户数(户) |
4 |
4 | |
受理单位 |
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受理单位地址 |
彭水县新城公安大楼2号楼207 征收补偿科 |
受理单位联系人 |
张清云 |
联系电话 |
023-78426299 |
公示有效期限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报名方式 |
提交书面报名申请、相关资质文件。 |
备注:1.请有意参选评估机构,在公示有效期间报名; 2.评估收费标准:被收购房屋评估价值的2.5%; 3.具体户数及面积以实际征收数据为准; 4.报名时提交的单位介绍,请使用单页宣传材料,请勿使用多页的宣传文书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