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4年巩固拓展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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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住建发〔20247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4年巩固拓展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彭水自治县2024年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7


彭水自治县2024年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

保障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2024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村镇〔202417号),结合我县村镇建设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巩固拓展全县农村住房安全成果,长期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现农村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加强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和农村传统建筑修缮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提升村容村貌,助力乡村振兴。

二、具体工作及任务

(一)开展农房全面排查,确保危房动态清零

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加强监测台账管理,不定期开展全覆盖调查、拉网式摸排、大数据比对,做到应报尽报、应保尽保,确保202412月底前全面动态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强化改造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改造质量水平。

(二)做好农房安全监管,提升农房建筑品质

一是加强既有农房安全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动态消除。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由采取管理措施整治向采取工程措施整治转变。二是强化在建农房安全监管,健全在建农房施工安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农房图集宣传推广,引导群众建设结构安全、功能完善、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农房。

(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增强历史文化底蕴

对全县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进行清理。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期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行动方案》(渝建村镇〔202043号)要求,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工作方案,根据阶段性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申报实施一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让传统村落成为乡愁栖息地。

(四)推进示范乡镇建设,创建宜居和美乡村

扎实推进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持续实施一深化三提升建设项目,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打造巴蜀美丽庭院, 提高农房院落品质

深入挖掘人口集聚程度较高、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地理区位优势突出和发展前景广阔的村落组团。力争申报成功一个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且充满烟火气息、乡愁记忆的高品质农房、高颜值院落、高价值村落。

(五)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11个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建管用并重,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特别要注意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各方共同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六)组织建筑工匠培训,助力全县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设计下乡市级工作室的引领作用,为全县村镇建设提供陪伴式服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总结、深入宣传、生动展示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事实说话、用真相发声、以真情感召。

(二)加强村镇建设队伍培训

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在建农房安全监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巴蜀美丽庭院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工匠等培训,不断提高村镇建设队伍业务水平。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6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