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2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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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申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科。下设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殡葬事务管理中心、低保管理中心和社会福利指导中心5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人员4人,代发伤残抚恤等18人。参加车改后保留车辆4台。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925.85万元,支出总计11,925.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7.73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2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7.73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5.85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2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7.73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071.97万元,占9.0%;项目支出10,853.87万元,占9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25.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47.73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2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0.28万元,增长4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2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0.28万元,增长4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本单位的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05.35万元,占9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0.29万元,增长47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殡葬专项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8.7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59.7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人数增加和费用的调标和死亡抚恤金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和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0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印刷、出差等行政运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6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5.51万元,增长337.0%,主要原因是殡葬建设的实施。本年支出5,6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5.51万元,增长337.0%,主要原因是殡葬建设的实施。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9万元,下降56.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规定,压减支出,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2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的燃油、维护和其他费用,以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3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7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4.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6万元,下降86.3%,主要根据相关规定,节约支出,压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事务稍微比上一年多了一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787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6.71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疫情采用了视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3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疫情采用了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公务定额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大额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4项,涉及资金1085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没有进行总体绩效评价,对34个项目逐一进行了评价,结果评价分值皆达到90分以上,现列敬老院运行管理资金的绩效评价: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敬老院运行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

田洪78491325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

涉及乡镇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78

总量

178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78

其中:财政资金

17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8家敬老院支付运行管理经费

28家运营的敬老院共计支付178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使用对象

28

28

100%


资金支付率

100%

100%

100%


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资金成本

178万元

178万元

100%


资金管理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


社会效益

满足老人社会需求

完成

完成


可持续影响

推进养老体系建设

完成

完成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敬老院运行管理资金178万元)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此项目到位资金178万元。

2. 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全年对28个敬老院进行管理,拨付资金178万元。

    3.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民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2)划拨实行乡镇(街道)管理。

 资金划拨工作中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管理需要,将款项划拨至各单位,由其根据敬老院运行的需要进行支付。

    3)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工作中,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惠发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使用对象

28

28

100%

(2)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资金管理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

(3)时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资金支付率

100%

100%

100%

(4)成本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资金成本

178万元

178万元

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社会效益

满足老人社会需求

完成

完成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可持续影响

推进养老体系建设

完成

完成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4.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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